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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里“长”出别墅,当思考如何做到源头预防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1年03月29日        版次:GA02    作者:张国栋

  来论

“对违法占地建房将坚决进行拆除,对涉及的违法违规违纪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问责。”近日,信阳市人民政府在官方网站就“耕地里‘长’出别墅”事件作出回复。

此前,央视《经济半小时》曝光了信阳平桥区打着建设新农村的名义,在农田耕地上,大肆开发所谓的“别墅”“洋房”,开发商生意火爆,地方基层的土地主管部门,竟然还当上了这些房屋的销售,事件曝光后,引发广泛关注。

在当下严格的土地管理形势下,这是典型的顶风作案,唯有对违法占地建房坚决处理,对涉嫌违法违规违纪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才能形成震慑,充分发挥个案警示作用,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土地管理部门监管责任,把责任落实到田间地头,牢牢守护好18亿亩耕地红线。

耕地里应该是长庄稼的,不是“长”别墅的。耕地里的别墅,依法依规固然必须进行拆除,但也不应等其“长”出了甚至“长”好了再来进行。暂且不说拆除要付出很大的成本,就说如此“折腾”,既耽误了耕地有效利用,也损害了耕地政策的执行公信力,不是小事。

从报道看,上述耕地里“长”出别墅事件,已经不是“小打小闹”,而是已成一定的“规模”和“气候”。这说明违法占地建房在当地早已存在,为何时至今日才被发现、才决定采取措施等,这些问题无疑值得深思。

进一步来说,就对违法占地建房而言,拆除、问责都是手段,如何落实中央关于耕地保护的相关要求,严格日常执法监管,坚决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把牢粮食安全主动权、守住耕地红线、为子孙后代守好饭碗田才是根本。

近年来,各地方政府开始大力整治耕地上的违法建设,制定整治的政策及具体操作措施,成效明显。2020年,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农村建房用地行为。其中明确,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按照这一要求,“乡村振兴”“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等涉及非农业建设的,均要依法严格办理用地审批手续,不允许出现挂羊头卖狗肉的情形。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强化耕地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可以看到,耕地上的违法建设整治已被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但要把这些落地落实,从源头上防止耕地里再“长”出别墅,相关执行配套措施必须跟上,乱占耕地的行为必须从一开始就得到遏制。否则地方利益驱使加上基层监管责任缺失,此类事件难免重演。 □张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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