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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地铁禁用充电宝?只禁止不解释不是公共服务应有态度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1年03月29日        版次:GA02    作者:丰收

  街谈

地铁该不该禁用充电宝?西安拟给出自己的答案。据报道,西安市交通运输局日前公布《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守则》),即日起至4月1日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最受关注的,当属拟禁止“在车站、列车上吸烟、点燃明火、使用移动充电物品”。

这个《守则》中列举了乘客进站乘车禁止的十八种行为,而引发舆论争议的是,拟禁止使用移动充电物品,准确地说是禁用充电宝。在充电宝广泛应用的今天,西安《守则》以地铁禁用充电宝的方式加以管制,关乎地铁安全,也关乎乘客方便,究竟是否妥当,值得深入讨论。

讨论安全问题,案例具有说服力。以广东为例,2014年深圳地铁龙华线发生充电宝爆炸冒烟,致列车停驶半小时和300人紧急疏散;2015年,广州地铁1号线发生充电宝起火事件造成混乱;2017年,深圳地铁发生充电宝自燃;2019年,广州地铁3号线发生了充电宝爆燃。

不难看出,充电宝属于易爆易燃物品,而且每次爆燃都会造成某些不良后果,比如造成其他乘客恐慌,导致地铁列车晚点等等。虽然到目前充电宝似乎未造成“地铁血案”,但其存在安全隐患却是显而易见。从保障地铁安全的角度来说,西安地铁拟禁用充电宝未尝不可。

但如果地铁禁用充电宝,则给乘客正常使用手机造成不便。众所周知,如今智能手机的功能十分强大,娱乐、购物、阅读等生活、工作事宜,都能通过手机随时随地完成。但是手机自带电池的蓄电量,往往很难满足用户使用需要,所以,充电宝也成为手机用户的“刚需”。

可以看到,西安地铁拟禁用充电宝引发的舆论争议主要来自于公众不理解为什么飞机、高铁都可以使用充电宝,而地铁却不可以。因此,当征求意见稿中的禁止性规定会影响人们的日常出行时,有必要对背后的缘由,不管是安全方面还是管理方面进行解释,加强公众对政策的理解和配合度。

其实,地铁禁用充电宝并不是最佳选项。因为此举虽然有利于地铁安全保障,但却给地铁乘客造成了不便,坦率地说,不符合现代公共服务理念。西安地铁与其禁止乘客使用充电宝,不如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以减少乘客使用充电宝,或者杜绝劣质充电宝进入地铁引发事故。

比如早在2013年,北京34个地铁站就可以免费为乘客手机充电。2018年,北京在每个地铁车站配备了充电宝供乘客临时免费使用,还在各个站投放自助充电机,供乘客使用。当地铁公司提供的免费充电服务能满足乘客需求,乘客就会减少使用自带充电宝,可减少事故。

再比如,目前高铁上配有供乘客使用的电源插座,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乘客使用充电宝。如果地铁列车也能提供电源插座确保乘客正常充电和使用手机,无疑“充电宝事故”可以大大减少。即使地铁禁用充电宝有正当理由,也应有配套措施解决乘客的“没电之忧”。

此外,发生爆燃的充电宝是不是都是劣质产品,也值得深入分析研究。如果制造事端的都是劣质产品,应该禁用的是劣质充电宝,而不是禁用所有充电宝。包括地铁在内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发展到今天,应该是越来越精细、越来越人性化,而不应该出现不加区别的禁止。 □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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