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
针对有全国政协委员提出《关于防止男性青少年女性化的提案》,1月28日,教育部官网发布回应表示,将从加强体育教师配备、加强学校体育制度顶层设计、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及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相关问题研究等方面更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同时,适度改进体育教师教学方法、形式,更多注重学生“阳刚之气”培养。截至29日晚7时,由某媒体主持的微博话题“教育部答复防止男性青少年女性化提案”已有4.1亿阅读量,这一话题持续引发热议。
讨论主要集中在对“阳刚之气”一词可能内含的性别歧视上,并由这一答复引发了对教育部的声讨。实际上,这一质疑源于“男性青少年女性化”和“阳刚之气”的语义混同,部分媒体将二者并提,导致人们将后者视同开解前者的“灵丹妙药”。毋庸讳言,将“男性青少年女性化”视作需要“防止”乃至“防治”本就体现了一种性别刻板成见。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提法并非来自教育部复函,教育部在函中也未将“阳刚之气”视作绝对的男性气质,而是学生所需的一种气质,这无关乎性别。
那么,“阳刚之气”是否天然内含着性别歧视呢?显然不是。“阳”也好,“刚”也罢,在中国文化语境中都具有特定的性别偏向,但却未必有歧视的色彩。将“阴”与“阳”视作绝对的对立,是西方哲学观中二元论的投射,并非中国传统思想的演绎。迟至北宋,理学家周敦颐仍在《太极图说》中阐释:“阳变阴合,而生水火木金土”“(阴阳)二炁交感,化生万物”。可见,阴阳之间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关系,就像没有光就没有影子。
因此,“阴”“阳”二词仅作区别指示时没有先后高低,即便将二者赋予序列等次的差异,也难说“阳”定胜“阴”。比如“刚”这个词,老子说“刚者易折”,而“唯有至阴至柔方可纵横天下”。梁启超也在《论进取冒险》中转引雨果所言:“妇人弱也,而为母则强。”
由此可见,性别与品质的关系不是生理上的,“阳刚之气”不能狭隘地等同于男性气质,它包括正直、勇敢、坚毅、积极昂扬等一切人所共享的美好品质,这当然是在学生阶段需要着力培养的气质。而强调“阳刚之气”,不能必然得出在教育中忽视甚至放弃对学生温柔、平和、包容乃至示弱等品格的培养,更不能同性别歧视画等号。
退而言之,教育部对“防止男性青少年女性化”提案的答复是否默认了这一提案反映的所谓“问题”切实存在且需要解决?教育部是否能够拒绝或驳回来自全国政协的提案呢?答案同样是否定的。全国政协的提案工作有一套明确的流程,在提案委员会对提案进行终审并向各承办单位交办后,各承办单位就应在办复时间内依规对提案进行答复。由此可知,教育部主张“阳刚之气”并不存在“答复即认可”的弦外之音。
教育部就这一提案给出的具体办法也值得关注。加强体育教师配备、提高体育教师素养、加强学校体育制度顶层设计,凡此种种,都不特地针对男性教育或专门强化男性气质。毕竟,有谁会认为男老师上体育课就会把男孩子变得“更像”男孩子,而女孩子都会因此变成“女汉子”呢?值得一提的是,教育部将这一系列举措的意义阐释为:“养成良好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锤炼坚强意志,培养合作精神。”这可以视作复函中“阳刚之气”一词的具体所指。
教育部复函中的“阳刚之气”一词当然不含有性别歧视,作为诸种美好品德之一,它是正当的,更是值得提倡的。作为一种品质,“阳刚之气”面向所有青少年。
张晨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