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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电梯”有障碍,便民设施不能只是摆设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1年01月19日        版次:GA02    作者:

  短评

“谁设计的这个东西”“好恐怖”,日前,有市民向南都“记者帮”求助,广州越秀东风东路人行天桥侧的残障专用“电梯”如同摆设,速度慢且不安全,轮椅使用者遭遇“无法在轿厢内转向关上推拉闸门”等诸多使用障碍,“无障碍设备反而充满了障碍”。按设备代理销售方说法,这款有别于电梯的“无障碍升降机平台”,已经属于“该类型国内最先进的一款产品”,而设计单位工作人员接受南都N视频采访时表示,“如果无人值守,我们也不建议一个人单独使用”。

既然“如果无人值守,不建议单独使用”,而从诸多市民实地体验和讲述来看,也确实无专职工作人员在场提供协助,那么这款天桥便民升降设施,难道纯粹就是个摆设,为了配备而配备?作为“广州市安装的第一批无障碍升降机平台”,目前呈现出的这种糟糕的使用体验,显然完全无法让人满意。

一出世就饱受诟病,东风东路的这款天桥“电梯”不仅让市民心有余悸,也给自己留下一种极致经历。固然现场施工条件限制,使得电梯改成了“无障碍升降机平台”,但最终确定的设计方案据说也经过了专家的论证,其也应当具备最基本的使用价值和安全性,让老者“宁愿多走几步”也不敢使用的这个便民设施,是优化一下使用说明就可以完善的吗?怎么优化?明确规定无工作人员值守,禁止残障人士单独使用?退一步讲,彼时的专家论证程序是否走过场,也需要这回一次性给个说法。

老城区人行天桥缺乏无障碍设施,政府部门呼应市民关切加紧天桥电梯配备,本身是值得肯定和期待的便民之举。金羊网2019年12月报道,广州将于2020年上半年迎来“人行天桥加装电梯集中完工期”,与之呼应,2020年1月17日,《广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已获审议通过,规定明确建立“无障碍设施验收试用制度”,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公共场所,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当”邀请残疾人联合会参加,听取残疾人代表的试用意见,“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和办理备案手续”。

此番被市民吐槽的东风东路天桥“电梯”,在2019年底动工开建后,其具体的完工时间究竟为何时,又在何时通过了竣工验收、办理了备案手续?尽管2020年1月已经审议通过的《广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当年5月才正式实施,即便争议设施的竣工早于新规的实施时间,但是否也应该对照已经审议通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验收?

不难看到,给残障人士使用带来诸多不便的东风东路天桥“电梯”,很显然无法符合相关人员的基本使用要求,甚至是最起码的安全保障都有折扣。据市民反映,“电梯”不仅是开门困难,与其“残疾人专用”的定位并不匹配,而且轿厢“比普通电梯要抖得多,我是不太敢乘坐的”……这样一个颤巍巍的无障碍设施,是给老城区新添了一个需要别人照顾的残障设备,便民的设施毫无便捷性可言,使得无障碍设施就那么杵在那里,分外扎眼。

无障碍设施既然需要专人协助才能使用,其正式投入使用的第一时间,就应该配备和建立相应的日常管理规范,确保无障碍设施的无障碍使用,而不是在给市民留下不佳的使用初体验后才后续仓促补救。市政设施已然落地,再去追究就不仅是设计施工单位一家的责任,从设计之初的专家论证到项目竣工验收的环节,后续无障碍设施的日常管理部门,也有必要无障碍地跟公众有个坦诚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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