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堂顶污染治理,“次日达”的从化检察其诚可嘉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12月15日        版次:GA02    作者:南都社论

12月7日,南都报道广州第一高峰“天堂顶”及沿途登山步道长期遭受垃圾污染一事,引发社会各界广泛讨论,从化区人民检察院于次日启动核查程序并正式立案调查。就在日前,从化检方表示将通过检察公益诉讼圆桌会的方式,召集相关部门共商天堂顶的污染治理问题。

媒体通过报道提供案件线索,从化检方在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并形成干预思路,应当说这一系列操作的效率不低。检察机关参与日常社会治理,不断触碰社会疑难问题,公益诉讼在其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而从化检方此番对辖区内天堂顶污染问题的“次日达”果断介入、积极履职,检察官身涉污染现场调查取证,也让公众看到天堂顶污染解决的一种可能性。

生态环境保护是检察公益诉讼的法定明示范畴之一,检察机关对污染问题的介入具有法理依据。不是说,只有污染责任主体相对明确、可追溯,才是检察公益诉讼出动的必要条件,只要污染问题切实存在,检察公益诉讼就要当仁不让。公众在天堂顶污染治理中呼吁“有关部门”的积极作为,但究竟“有关部门”是谁?很多人都一头雾水。

面对已经被提出来的具体社会治理难题,检察公益诉讼的“理应为之”,并不意味着不假思索、迎难而上地“勇于为之”,从化检察这一表面看似可能最无关的部门第一时间出场,首先给予了社会各方不回避问题的态度。至于对污染治理给出检察建议、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是检察机关介入后经过扎实的调查办案才有可能达至的成效。检察公益诉讼相关程序的启动,并不纯粹以结果为导向,通过检察公益圆桌会的方式介入协调、统筹和督促,其成效或许有待各方努力,但最起码是一个有效解决的开始。

天堂顶污染非一日之寒,当然也不可能奢望污染局面因为媒体报道引发的讨论就在一夜间有所改观。一个耐人寻味的细节是,在媒体报道和检察机关介入后,属地政府部门连续两日组织20多名保洁人员上山清理垃圾,这是在此前报道中“每月一次(雨季每一个半月一次)”的集中清理与媒体报道恰巧相遇,还是事实上从2017年就开始担负基础垃圾清理工作的属地政府对外界关注的某种即时性的应激反应?如果是后者,显然并非登山客与不少网友讨论中所建言的提高垃圾清理频次容,而更接近于从化检方日前接受南都采访时所言的“管理制度”问题。

无论是媒体报道、评论,还是检察公益诉讼试图通过圆桌会议的方式进行的会商,实质上在治理层面都依然属于督促性质。具体来说,垃圾箱的设置、垃圾清运的日常频次等已经明示的问题,在外力督促下能否有个高效、系统的响应?而对污染源头的追溯和治理,除了舆论的劝导和呼吁,确实也有赖明确后的管理主体探索有效的垃圾可追溯、可处罚(以及对带垃圾下山的奖励)方式。景区环境治理成效与是否收费并无必然因果关系,更重要的是明确景区管理和垃圾清运的责任主体,配套必要的公共资金与资源,建立完善、常态化的管理机制,有人可负责,有责可追溯。

既然“除了脚印,什么都不要留下”作为一种文明倡导的理念深入人心还需要时日,那就有必要把包括检察公益诉讼、常态的文明规劝与景区管理在内的社会治理方式和管理思路也更多地留在天堂顶。留一份善意给自然,留一点颜面给文明。

手机看报
分享到:
返回奥一网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