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填补了我国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立法空白,各地持续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广州在此轮法治化营商环境改革中涌现多项首创亮点,包括在粤港澳大湾区率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地方立法工作,起草《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下简称《条例》),率先出台国内首个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强制清单,推动建立全省首个营商环境法治保障的开放平台和智库组织。日前,广州市社科院、南方都市报联合主办“2020年度营商环境改革创新案例”评选活动,与南都治理观察团专家共同深入调研广州推动营商环境法治保障方面的创新举措。
立法先行
推动解决市场主体痛点难点堵点
今年初,广州市委、市政府决定制定《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由广州市司法局牵头成立立法工作专班起草,形成《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目前已经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有望近期公布实施。
据广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全面落实细化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总结提升了广州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和做法,对标国际国内营商环境先进水平,旨在推动解决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
《条例》共92条,在市场环境、政务环境、人文环境、法治环境等方面提出广州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在审批改革方面,优化审批流程,分类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推广实施开办企业全程电子化,推行开办企业“一网通办、一窗通取”模式;建立健全企业迁移综合服务协调机制;建立工程建设项目风险分级分类审批和质量安全监管制度。
广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强调,除了在政务服务、审批改革、扶持政策方面推出“硬核”举措,《条例》还在“软”环境方面下功夫,如鼓励试点放宽港澳专业人士从业限制,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
“无事不扰”
245项市场轻微违法行为“双免”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强调了对市场主体的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建立免予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制度,力争“无事不扰”。今年广州市司法局联合有关单位累计梳理了245项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免强制事项,涵盖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电子商务、广告、建设、能源、燃气、矿产冶金等重点行业。其中,《广州市交通运输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免强制清单》是全国首个免强制清单,也是全国首个面向交通运输市场领域的免处罚清单。
“这一举措体现广州对中小企业和新兴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广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个体工商户等中小企业、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的相关市场轻微违法行为都纳入了“双免”范围。但“双免”不等于“开绿灯”,清单明确了各有关执法部门应当加强日常监管和指导,及时核查当事人整改情况。
法治联合体
首个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开放平台
针对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一些跨部门、跨领域问题,在《条例》中,广州立法的一大创新点是建立法治联合体,培育法治智库,合力解决营商环境优化过程中的制度瓶颈和体制机制问题。
今年3月3日,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法治联合体由广州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发起成立。法治联合体是一个开放型组织,首次将政府、市场、高校、企业、社会等各类法治资源进行优化整合,设立一个咨询专家库、一个专业律师库和一个法律英语审核组。第一批专家库吸纳了广州地区的相关高校和专家教授25名,第一批律师库吸纳了广州地区各类专业律师60名。法治联合体以联席会议的方式开展工作,研究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建设的政策措施,旨在增进政府与市场之间的沟通。
统筹:南都记者 赵安然
采写:南都记者 李鑫
实习生 罗紫阳
专家观点
不只着眼于评价指标,要看到市场主体需求
参与调研的广州市社科院城市战略研究院副院长柳立子谈到,今年广州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进度特别快,成果得到各方肯定,“最可喜的是,各项改革没有只着眼于指标,而是建立了全方位法治保障。”她谈到,营商环境指标评价只是一个测评检验的视角,各级各部门更需要看到市场主体真实需求,营造服务市场的良好氛围,让市场和经营主体更有动力参与到营商环境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