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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消费者旅游踩坑,先要撕下假“天空之镜”的“照骗”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10月19日        版次:GA02    作者:蒋光祥

  街谈

日前媒体报道,湖南郴州“天空之镜”当事景区因发布虚假广告被处罚款12万元。这一处罚结果为之前两次登上热搜的该项目虚假、夸大宣传事件画上句号。结果虽然令人“舒适”,但还是发人深省。

应当说,当前国内这样不靠谱的“网红”旅游景点不少,但是愿意为此较真的游客并不多。通常来说,除非出现造成人身伤亡的重大安全事故,鲜见景区监管部门为此类“货不对板”的负面舆论发声,愿意出来对舆论监督“给个说法”和追责到位的监管部门则更少。而这次却不一样,“天空之镜”所在景区在当地市监局介入后,随即发布致歉声明,承认宣传图片渲染过度,加上管理混乱,给广大游客造成了极为不好的体验。虽然是完成了整改之后再对外营业,但最终受到处罚,相关部门对虚假广告的严肃追责无疑是开了一个好头。

众所周知,尽管有疫情影响,但国内各网红景点仍层出不穷,在网站、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互联网平台各种宣传攻势之下,不断地吸引外地游客的注意力。在国内疫情得到控制之后,大多景区更是拿出翻倍的力气,以期在今年剩下的几个月博一把业绩。但一个奇异的旅游现象却不能不引起注意,随着交通条件的快速改善,旅游地的通达性日渐提高,旅游地之间的可替代性与日俱增,可区别性逐渐减弱。

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以及旅游活动的普及化使得各地纷纷进行不同程度的开发,旅游地之间的客源争夺日益激烈。其中很多景区盲目追逐利润,或通过简单的复制粘贴,使得旅游地很难形成明显特色,同质竞争愈演愈烈;或剑走偏锋,超越景区自身安全防控能力“大干快上”一批极具人身危险性的游乐项目,意图迅速“出道”,跻身网红景区。好借助移动互联网时代的短视频平台、微博、微信客户端,进行大力营销。

在此背景下,一些景区轻则出现虚假宣传,重则引发人身安全事故的负面事件屡见报端;一些景区盲目崇拜市场,把声誉、品牌放在一边,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种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导致各种矛盾日益尖锐,影响了游客对景区的评价和认同感,对旅游地品牌资产也有较大的稀释效应。

实际上,作为景区利益相关者,除了对盈利的“原始冲动”,对于当地历史文化传承、环境保护、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消费者权益保护这些认知上的差别,才是在旅游地激烈竞争这片“红海”当中取胜的关键所在。

一些意图成为网红的旅游景点可能还没有认识到“网红”两个字也是把双刃剑。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人们借助手机拍照、拍视频,在社交网络上共享生活,使得每一个景区都有机会在大众面前展示自己的特征,有一夜爆红的可能,但同样也有一夜之间成为过街老鼠的可能。对于仅仅靠营销策略的网红旅游景点而言,自身提供的产品以及服务质量如果不尽如人意,从最初借助营销的火爆到最后的门可罗雀,往往用不了多久。

另外,网红景区与新一代的年轻旅游者之间有着直接的关系,没有较强的差异性以及独特性,没有将文化特色与优质的基础设施和先进的服务水平有机结合,想长期吸引这些“见异思迁”的年轻人,恐怕比较难。因而,从这个角度理解,此次湖南郴州相关部门砸了自己的“天空之镜”,实际上对整个旅游市场的良性发展是一次正面推动。 □蒋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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