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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办居住证,“被自愿”替房东垫付所得税?

记者暗访发现广州天河区庙元社区出租屋管理站要求办证先缴税,黄村街道办称或为操作失误,将立即整改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8月10日        版次:GA07    作者:魏志鑫

黄村街道庙元社区出租屋管理站。

本期上榜:办理居住证需先替房东缴纳房屋租赁相关税费?近日,读者A先生(化名)向南都反映,他在广州市天河区黄村街道庙元社区出租屋管理站(下简称庙元管理站)办理居住证时,被要求“自愿”为房东垫付房屋租赁税。A先生质疑,街道此举是将征收房东所得税转移到租客身上,是不合理行为。南都记者将此事反映至黄村街道办后,负责人表示或为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将立即整改。

上榜缘由:据了解,个人出租房屋相关税费涉及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税(住宅出租免征)、印花税(住宅出租免征)等六税两费,由属地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代为征收,纳税主体是房屋出租方。记者走访咨询多个街道出租屋管理部门,虽然办理居住证的详细要求会存在差别,但关于缴纳税费的问题,几乎都建议租客与房东自行协商,而非在办证时为房东垫付。

读者反映

办理居住证,被“自愿”替房东缴税

A先生告诉记者,他在办理居住证之前,庙元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并未告知他需要缴纳费用,在资料准备齐全、办理进入尾声时,工作人员拿出一张“承诺书”让他签名。“工作人员告诉我,房东要交一笔个人所得税,但是现在需要我先替房东交掉,后面自己去向房东要回这笔钱。”A先生向南都记者回忆,承诺书的大致内容是租客承诺与房东沟通后,自愿为房东代缴租房个人所得税。

虽然觉得不合理,但居住证就在眼前,A先生不得不签字缴纳这笔100余元的税费,并得到一张纳税人名字是房东的纳税证明。事后,他拿着纳税证明与房东沟通,希望对方承担该费用,遭到房东拒绝。“他们知道房东是不肯交这笔钱的,所以让我们租客来承担。”A先生认为,黄村街道和庙元出租屋管理站这样的行为,是把向房东征税的工作甩给租客,让租客来承担本不该由租客承担的成本。

记者暗访

工作人员称办居住证一定要缴税

8月5日上午,南都记者前往黄村街道庙元出租屋管理服务站,以市民身份咨询办理居住证事宜。

站内一名工作人员先是询问记者的租房是否有备案,记者否认后,其表示:“(办理居住证)先要持房东和租客的相关材料进行备案,备案的过程中要缴税”,并示意记者到另一个办理租房备案的窗口仔细了解。

当记者问及税费该由谁负责的时候,该工作人员表示“按规定是房东交,但是要你和房东协商,看谁来出这笔钱”。记者又询问:“如果自己和房东都不愿承担该笔税费,是否就不好办理居住证?”对此,该工作人表示肯定,并强调“这个税是一定要交的”。

在管理站现场,记者并未看到A先生提到的“自愿代缴承诺书”。一名正在办理居住证的男子告诉记者,他租的房子月租金600元,为了办理居住证替房东缴了一年税费,一共100多元。“基本没有房东愿意缴这个钱,你让他缴,他就加你房租,一样的。”

其他街道

办理居住证和缴税没有必然联系

那么,其他街道办理居住证是否存在此类要求?8月5日-7日,记者陆续暗访了广州市多个城区的街道出租屋管理部门。

在天河区员村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按照办理流程,只要和房东签有合同,系统有登记信息,就可以办理居住证。缴税由房东自主申报,如果他迟缴或不缴,会有税局去催他。”同时,该工作人员也表示,具体谁来负担这笔税费,建议租客和房东双方协商。

荔湾区一街道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租客办理居住证是免费的,只有在重办的时候才需缴纳20元工本费。同时,该街道办工作人员也称,居住证可以独立办理,和缴纳房屋租赁相关税费不是绑定在一起的。

在越秀区华乐街道花苑社区居委会和海珠区南石头街道,对于“房屋租赁相关税费谁来出”的问题,两个地方均表示“办理居住证和房屋租赁备案没有必然关系,但只要申请房屋租赁备案就一定要缴纳税费。”因此他们均建议,缴税问题由房东和租户自行协商。海珠区南石头街道工作人员表示:“每个街道的办证要求存在差别,需要看具体情况分析。”

部门说法

广州税务12366:

若房东拒绝缴税,可向税务部门检举

那么,办理居住证是否要先进行房屋租赁备案?记者以租户身份致电12345政府热线询问,得到的答复是申领居住证要提供相应的资料,并且及时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而备案需要缴纳租赁所得相关税费,这笔钱应由房东缴纳。

广州税务12366热线则表示,个人出租房屋所得税应由出租方缴纳,如果对方拒绝缴纳税款,可以向广州市税务部门投诉举报。

黄村街道办:

或是工作人员误操作,将追查纠正

8月6日上午,南都记者将A先生的遭遇反映至黄村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该中心刘副主任向记者明确了“办理居住证”和“缴纳房屋租赁相关税费”没有必然关系,办理房屋租赁备案不需要租客缴纳费用:“税费由屋主缴纳,备案时租客不和税费挂钩。”

对于A先生提到的“自愿代缴承诺书”,刘副主任表示,该承诺书是在租客和出租方协商一致确定由租客代缴税费之后,管理中心再提供给租客签署的,管理中心不会强制要求租客签署该文件。“可能是新来的工作人员对工作没有理解到位,存在误会,我们会具体追查,纠正这种行为。”刘副主任还表示,黄村街道流动人口较多,出租屋管理中心日常工作强度大,难免会出现失误,希望租客们遇到问题及时反馈,多多包容。

对于一些租客反映出租方不愿缴纳税费的情况,刘副主任分析认为,部分房屋在出租时,低于市场价,出租方就不愿再承担房屋租赁相关的税费,“这种时候需要双方达成共识。谁来出这笔税费,我们是干涉不了的。”

  打分对象:

广州天河区黄村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

  本期得分

  65

响应速度:20

处理力度:20

处理成效:15

市民评价:10

南都点评:多方说法表明,缴纳房屋租赁相关税费本与租客办理居住证无直接关系。虽然可能征收确实有困难,但倘若将征税工作与办证捆绑,把相关成本转嫁到租客身上,这是让租客承担原本不该承担的责任。对于A先生的遭遇,我们更愿意相信是操作失误的个例,也希望此事能够为有关部门敲响警钟,及时整改杜绝。这种市民“被自愿”的情形,可别再出现了!

人民群众什么方面感觉不幸福、不快乐、不满意,我们就在哪方面下功夫,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

——2018年3月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的审议时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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