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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偷拿玩具亲妈报警纠错,这一课谁上更合适?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8月03日        版次:GA02    作者:邓建国

  街谈

近日,广东佛山南海警方接到一位母亲报警称,7岁女儿在商场偷了东西。一开始无论女孩妈妈和店员怎么问,小女孩就是不肯承认。妈妈于是想到了报警,给女儿一个教训。在民警劝说教育下,小女孩终于承认,看到小玩具很漂亮,但也知道自己家里条件不好,不好意思向妈妈开口要钱,一时没忍住就偷拿了几个。事后,女孩妈妈按商品原价进行了赔偿。

母亲的行为值得肯定。

第一,这位妈妈在教育孩子成为一名诚实、良善的人方面,不嫌麻烦,不忌“家丑外扬”,甚至在公共场所将警察请来帮忙,说明妈妈在教育好孩子方面有强大勇气和决心。遇到这种情况,相信很少有家长会这么做,有的也许会选择逃避,让孩子的偷拿行为不了了之。

第二,这位妈妈对孩子的教育并非只停留在书本上、课堂里和家庭中的空洞说教上,而是善于利用生活中即时发生的事例“实地教学,以案说法”,将孩子的错误当场转换成学习机会。这是一种“生活即教育”的亲身体验式教育。有理由相信,这次经历给了孩子一个深刻的教训,对错误也有惩前毖后的效果。

教育学上有一个“脚手架效应”,指儿童的知识和品德学习不是以集中的、整体的和连续不断方式一蹴而就的,而是通过一个个小的任务或事例,像攀爬脚手架一样一点点上升完成。这意味着,家长和教师要善于抓住孩子生活和学习中的一两次真实的和典型的事例,以一种在外人看来也许是“小题大做”的方式进行生动、直观和深刻的案例教学,让它成为今后家长和孩子能不断回忆、持续获益并引向更高目标的“脚手架”。中国古代的经典育儿故事,如“曾子杀猪”和“孟母三迁”中的“杀猪”和“搬家”,对曾子的儿子及孟子都是具有“脚手架效应”的典型事例,曾子和孟母特意拿它们“小题大做”,就是为了做到教育效果最大化。相必这条新闻中的妈妈也是如此。

在赞扬之余,此新闻也让我们思考一个问题:是什么原因导致孩子“一开始无论妈妈和店员怎么问,小女孩就是不肯承认?”为什么直到妈妈报了警,在民警劝说教育下,小女孩才终于承认她的偷拿行为呢?

孟子说,“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言下之意就是要同时倡导道德和法律,自律和他律相结合,国家才能运行有序。对于一个年仅7岁的女孩,妈妈和店员尽管证据在握,却需要警察到场诉诸“公法”,才能让她承认偷拿行为,这说明孩子的家庭教育(道德教育)存在问题;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家长自己已经无法给孩子一个“教训”了。更值得思考的是,在此次事件中,店员的指责、妈妈的报警、警察的讯问……在给孩子深刻教训的同时,也很可能给她留下了心理阴影。

当今的社会已经变得十分复杂和多元,培养孩子也日益昂贵。对培养下一代而言,最重要的是家长要为孩子提供良好的家庭教育。它可以很昂贵但收效甚微,也可以平价但效果显著——关键在于家长是否有毅力和智慧。这位妈妈的行为部分值得肯定,但对该由家庭教育完成的,家长不应轻易将其让渡给学校甚至社会来完成,因为这样做风险巨大,不可逆转。   邓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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