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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隐瞒殃及一片,不负责任必予追究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2月11日        版次:GA02    作者:南都社论

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全国各地出现的不服从隔离管理、隐瞒疫区经历导致病毒传播等违法犯罪行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近日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刑事犯罪的通告》。通告列举了十余种涉疫情刑事犯罪现象并作出了刑罚后果提醒。为更好地引导民众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知晓并遵守合法的行为边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南方都市报联合向全社会发起了实报疫区经历、服从隔离安排等倡议。

鉴于新冠肺炎的强传染性,隐瞒害自己害家庭害他人害社会,其恶果显而易见。一个人的隐瞒,可能会把无数人拖入险境;一个人的隐瞒,可能会让无数人的防控努力前功尽弃,一个人的隐瞒,或将使整个社会付出巨大代价。

在这个过程中,医护人员是最直接的受害者。一个医生在网上发帖说:“不怕你生病,不怕辛苦,不怕加班,不怕危险,就怕你不诚实!”痛哉斯言!

明知隐瞒后患无穷,为什么还会出现这么多隐瞒案例?

分析隐瞒者的心态,有的是出于侥幸心理,认为自己虽有在武汉等地的居住或旅行史,但相信自己应该没有问题;有的则是基于一种怕麻烦的心理,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的可能缘于某种顾虑,担心如实报告情况会导致自己被区别对待。

但不论是哪一种心理,都与一个公民的责任意识格格不入。

怕一时的麻烦就可能引出无穷的麻烦,侥幸心理更会害死人。在2月7日江西赣州通报的一个案例中,一个家庭因为与从武汉前来的亲属聚餐,致使4岁女孩被感染,父亲痛心疾首地表示“悔不当初”。至于对可能被隔离的顾虑,这和讳疾忌医又有什么区别?

为了自己,为了家人,为了不让医生流泪又流血,更为了早日驱走病毒阴霾,让生活回归正常,天怒人怨的事情不能再做了!

全民抗疫,所有人都有自己的职责。政府在精心部署,科学家在研制新药,医护人员在治病救人,作为普通人,做好个人防护、减少聚集和流动是在为抗疫做贡献,不隐瞒何尝不是最基本的职守?

杜绝隐瞒,寄望于所有人的自律,也不能不穷尽强制和威慑手段。

多名先隐瞒后确诊的患者被立案侦查,一点儿也不奇怪。根据《传染病防治法》乃至《刑法》,警方的强制措施正当合理。与此同时,还要考虑当下这个节点的特殊性。

2月9日,河北省通过了《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决定中针对个人隐瞒情况、拒绝接受检疫、逃避隔离医学观察等行为,明确除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外,还将列入社会信用“黑名单”。

不是所有人都有做英雄的机会,但做一个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负责的人,这个真的必须,也真的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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