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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三部门发布关于推动金融业服务新发展格局的指导意见:

严防以科技服务为名变相从事金融活动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1年11月09日        版次:NA06    作者:卢亮

  南都讯 记者卢亮 深圳防范化解各类金融风险再加码。11月5日,深圳金管局在官网发布“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动金融业服务新发展格局的指导意见”。

  大力整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成为该指导意见的一个看点。南都记者梳理看到,深圳三部门将坚决清理和取缔未经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和活动,有效发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打击非法集资、反洗钱、反欺诈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继续深入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推动网络借贷机构业务出清。加强部门协同,持续深化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行业清理规范。通过摸底排查、风险处置和建立监管长效机制三个阶段,全面开展私募风险机构处置工作,实现“双降双增双清退”。

  指导意见还表示,筑牢风险“防火墙”,严防非法金融活动风险向银行保险机构传染渗透。落实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理财存量资产处置,严防“过而不渡”。

  同时,大力整治“名实不副”金融产品,杜绝打着理财、资管、信托等旗号逃避信贷业务监管的行为。

  在加强互联网平台金融活动监管方面,该文件则指出,“审慎支持金融科技类企业发展,严防以科技服务为名变相从事金融活动”,并“严格划定不能逾越的基本红线,对互联网企业平台投资入股金融机构实行总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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