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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药通”将落地深圳

市民将有机会使用内地尚未批的港澳上市药品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1年03月24日        版次:NA08    作者:李榕

港大深圳医院为首家“港药通”指定试点机构。 院方供图

近日,深圳市正式审议通过《关于加快推动医疗服务跨境衔接的若干措施》,覆盖医疗一体化融合建设的方方面面。目前,首批“港药通”的审批流程已接近尾声,涉及10多种国际新药,涵盖肿瘤、罕见病、呼吸道疾病等多个病种,将在近期推出。

“所有药械的名单是机动的,不断调整”

早在去年10月1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时,介绍推动深圳综合改革试点落地见效有关情况,在“40条首批授权事项清单”(以下简称40条)中,允许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开业的指定医疗机构(港澳医疗卫生服务提供主体在珠三角9市按规定以独资、合资或合作等方式设置医疗机构)使用临床急需、已在港澳上市的药品。

《关于加快推动医疗服务跨境衔接的若干措施》的通过,意味着政策即将落地。作为首家“港药通”指定试点机构,港大深圳医院院长卢宠茂介绍,“首先选定54种药械,是我们从临床角度出发,病人有急需的、在内地没有替代品,或功能比现在已经审批的药械有明显提升的,帮到更多病人的,这是我们的(选择的)原则。”

卢宠茂介绍,“港药通”落地后,高年资医生和曾经使用过这类药品的医生可以开这种药。医院会确定有经验的医生参与整个用药和用器械的过程。

“所有药械的名单是机动的,不断调整。有些新来的药品,我们可以加入清单中。有些药械国家已经审批,那就不需要用这个政策。这是一个空窗期的政策——欧美国家已经审批、香港公立医院已经使用、内地还没审批,这就是‘港药通’重要的地方。”卢宠茂表示。

省药监局正在审核第一批药械清单

“目前我们已经提交了药械清单,省药监局正在审核第一批,希望很快就能公布。”卢宠茂说,医院也在考虑优化整个流程,从采购、定价、运送、过关、报税,到药品真正的使用,病人的知情同意,不良事件监控等,整个方案都需要很完善。目前已经到最后的阶段,希望尽快能落地。

2019年,港大深圳医院就成立了跨境药品使用小组,去研究这项政策推行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此次“港药通”项目引入跨境药品和器械,卢宠茂认为,这对于整个深圳和大湾区的医疗质量“同质化”是很重要的,也是在大湾区发展医疗融合、一体化中很重要的举措。“港药通”可以让跨境患者无需回香港也能使用最新的药械,也能让深圳乃至湾区病人,使用到先进的药械。将来一些药器械在这里使用的数据也可以做为数据支持,帮助加快药械的审批流程。采写:南都记者 李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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