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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部门继续对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检查:

有的小区每栋门口都有随意丢放的垃圾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9月08日        版次:NA04    作者:张小玲

南都讯 记者张小玲 有的小区随处可见乱扔的垃圾,垃圾桶形同虚设;有的小区虽设有垃圾桶,但垃圾没有实现精准投放。深圳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昨日继续对物业小区的垃圾分类区进行检查,发现宝安区一些小区存在这些问题。

滨城新村:

垃圾设施配备不够

没有垃圾清运台账

距离《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正好一周,深圳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昨日继续对物业小区展开执法。在宝安区新安街道滨城新村,一走进小区,就可以看到未经分类的垃圾随意丢到收集车里,每栋门口都有随意丢放的垃圾,楼道口虽然张贴《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温馨提示,但居民却对此视而不见。

有居民见到执法人员现场执法就前来反映:小区的环境真是要好好管一管,垃圾桶设置也不够,垃圾只能乱丢,又脏又乱。还有居民表示,十分支持分类,但小区要设置好足够的垃圾桶,另外也要监督居民定时丢垃圾,否则一到晚上八九点丢厨余垃圾,小区里就闻得到垃圾味。

该小区目前有389户居民,只配备了一个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根据规定,物业小区每150户到200户就要设置一个垃圾投放点,显然该小区的设置点不够。执法人员在检查时还发现,该小区的物业公司也没有及时的垃圾清运台账。

针对该小区垃圾设施配备不够等问题,执法人员开出整改通知书,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根据《条例》第20条规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应当履行的职责包括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设置规范,设置分类投放点,配置分类收集容器,并保持投放点和收集容器完好、整洁;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投放行为予以劝阻,投放人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区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依法处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台账,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去向等情况,并按照有关要求报送街道办事处等。

鸿景园小区:

投放分类不准确

物业管理不严格

在宝安区鸿景园小区,一进小区门口就看到两个分别标有可回收物、不可回收物的两个垃圾桶,执法人员指出颜色和标志都不符合规范,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将撤掉这两个垃圾桶。在小区的一个垃圾集中投放点,小区尽管设有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等垃圾桶,但各个垃圾桶里都可以看到纸皮、塑料瓶等可回收垃圾。

“除了定时投放的时间段外,厨余垃圾桶必须撤到中转点,不能放在投放点。”执法人员指出,该小区垃圾桶的设置虽然正确,但存在垃圾乱投放现象,作为垃圾投放管理人有责任加强督导。据物业管理人员介绍,该小区共有1288户,5000-6000人,共有9个垃圾集中投放点。

该小区最突出的问题是投放分类不准确,物业管理不严格等问题,按照《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执法人员对物管公司开具了整改通知书,限其在9月14日18时前完成整改。

“现在垃圾分类的形式已经到位,但是还没有完全养成这种习惯,需要长期的宣贯,压实前端管理,形成倒逼机制,区、街道、物业管理各个环节都要压实,教育、宣贯、处罚这几个手段要并举,另外,深圳垃圾分类还要采取经济手段,比如推行垃圾付费制度等。”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勤表示,深圳要实现垃圾分类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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