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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的私茶与假茶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2年09月25日        版次:GA10    作者:曾园

  □曾园

  黄仁宇在《赫逊河畔谈中国历史》一书中总结宋朝茶税:“税收既无限制,行政效率又专恃政治压力,则整个的违反了金融经济的原则。”更何况,朝廷出台的政策陆续加大力度,“禁民卖假茶,一斤杖一百,二十斤以上弃市”“凡结徒持杖贩易私茶,遇官司擒捕抵拒者,皆死。”监察御史刘蟠亲自钓鱼执法,“乘羸马伪称商人,抵民家求市茶。民家不疑,出与之。即擒置于法。”这类做法不可能解决问题,只会让问题更加恶化。王安石早就明白,“夫夺民之所甘而使不得食,则严刑峻法有不能止者。故鞭扑流徙之罪未尝少驰,而私贩私市者亦未尝绝于道路也。”区别只是在于,私茶不敢公开叫卖罢了。

  于是,茶叶史上最混乱的场面出现了:

  一方面朝廷四处追缉私茶,据高觌所说:“诸州军捕得私茶,每岁不下三二万斤。”另一方面“私贩茶盐者……平时贱买贵卖于乡村,往往家至户到,不容其不受。”范仲淹注意到了繁荣与强制交织出的荒唐结局:“岁有千万人罹此刑祸。”

  太宗淳化四年,四川青城县“贩茶失职者”王小波、李顺起义。

  此后暴动此起彼伏,蔓延至湖北、江浙、湖南、福建、江西、安徽。如1175年,湖北茶贩赖文政叛乱,侵入湖南、江西、广东。著名词人辛弃疾用计诱杀了赖文政。茶人罗大经对辛弃疾此举颇为不满,在《鹤林玉露》一书中讥讽辛弃疾杀的只是假赖文政。

  黄宽重先生的《南宋地方武力》(2022年3月版)表明,南宋改变了“强干弱枝”的国策,采取多种手段利用民间武装抵御外敌,其中就有著名的“茶商军”。可见茶商武装贩茶一直存在,“招安”已成朝廷的不二之选。

  受到层层盘剥的茶农费心费力地生产好茶,然后低价卖给朝廷。这种情况不可延续。真实情况是,茶农千方百计留下的好茶,一定锱铢必较地私下卖给了商人。所以《宋史》记载:“善者皆入商人,其入官者皆粗恶不时。”

  市面上公开销售的茶(如电视剧《梦华录》中的茶),当然只能是“粗恶不时”的公茶。李觐说:“世之所贵,家之所蓄,则非有公茶者何?公茶滥恶,不味于口故也。”王安石说:“官场所出,皆粗恶不可食,故民之所食,大率皆私贩者。”欧阳修说:“今民自买茶,须要真茶,真茶不多,其价遂贵。”

  欧阳修的建议是:“今若许放榷山,任民贸易,则国中永无弃货,天下咸吃新茶,惠润公私,实为要道。”这恐怕是与虎谋皮。

  宋太宗的罪己诏中说得明白:“朕委任不当,烛理不明,致彼亲民之官,不以惠和为政,管榷之吏,唯用刻削为功,挠我蒸民,起为狂寇。”但此后因茶而起的叛乱并未停止,可见知易行难。宋人李纲早就说明:“祖宗之时茶盐之利在州县则州县丰饶。”“崇、观以来,茶盐之利在朝廷,则朝廷富实。”政策既已制定,其他人也无从置喙。但政策本身执行中缺乏有效调控才是致命问题。提出“孤秦陋宋”之说的王夫之说:“乱天下者,非乱法乱之,乱人乱之也。”

  《哈佛中国史》第四卷作者迪特·库恩说:“如果说宋朝从繁荣的市民社会中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利益,那么它也为其军费的短缺而付出了代价。”此说触及了宋朝财税制度的病灶。

  假茶一直未得到有效治理。“茶多有伪造掺假,宋代称为‘盗叶’,其品有柿叶、桴槛叶。明代的假茶有苦灯树、杨柳叶,称为‘托叶’。城乡小民所饮,多为托叶,而有些人则只饮米汤,终身不知茶味。”(《明代风俗》)估计要到明末,福建红茶进入国际贸易,市场规律开始发挥作用,更因为“出口转内销”,老百姓才能买到质量稳定合规的茶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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