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烹饪大白鲨,可真“刑”!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2年08月02日        版次:GA02    作者:史洪举

  来论

  近日,有着百万粉丝的网红主播“提子”,通过吃鲨鱼狠狠收割了一波流量。然而,一些科普博主质疑这条1.7米长的鲨鱼其实是国际濒危野生动物噬人鲨。对此,“提子”矢口否认,称其食用的鲨鱼是尖齿鲨,“是通过正规渠道得来的”。7月31日,记者获悉,经鉴定,视频中的鲨鱼是噬人鲨(也称大白鲨),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相当于我国二级保护动物。

  网红经济发展得愈发成熟,但在吸引流量、博取关注、获取收益等因素刺激下,不排除一些人无视道德和法律,靠残忍、奇葩的“网络表演”来获取关注。而网红直播烹饪大白鲨的行为,已经严重违法,理当受到惩戒,其背后各个链条上的作恶者,更是一个也不能放过。

  根据报道可知,该网红所烹饪的大白鲨,并非普通动物,而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且由于海洋生态的破坏,全球目前仅存3000多条大白鲨,这使得它比野生老虎还稀有。海洋生物学家因此呼吁禁止一切人类的捕鲨活动,保护大白鲨,避免该物种的灭绝。

  同时,根据《刑法》等有关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2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即可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价值超过200万元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涉案大白鲨的基准价值刚好为2万元,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级别系数为5,即1条成年大白鲨的整体价值为基准价值乘以保护级别系数为10万元。

  因此,该网红购买并烹饪大白鲨的行为,妥妥地涉嫌了犯罪,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且需要说明的是,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均涉嫌犯罪。即相关部门有必要顺藤摸瓜,深挖彻查,让猎捕者、运输者均为其残忍对待野生动物的行为付出代价。根据报道,相关人员已被公安机关控制,下一步,有必要查明这些人是否仅仅猎捕了1条大白鲨,有无其他危害珍贵野生动物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该网红辩称大白鲨是通过正规途径购买的,但稍有常识者即可驳斥其苍白无力的辩解。一般来说,养殖、运输、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均需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且作为一名想博取关注的网红,其之所以直播烹饪体长比自己还大的鲨鱼,说明其明知鲨鱼属于稀有物种,并非鸡鸭牛羊那样普通。故这足以证明其收购、烹饪大白鲨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程度,相关辩解不是挡箭牌,不足以规避处罚。

  更应引起关注的是,一些“网红”直播杀害野生动物已经成为了黑色产业链,背后离不开各个环节的帮凶和推波助澜。直播杀害野生动物这一伤害公序良俗的行为不该成为法治社会的“网红”。相关部门有必要惩戒这一罪恶链条上的各个作恶者,让其为低俗、残忍行为付出代价。网络平台更应有所作为,及时采取技术措施删除、屏蔽相关视频和“贩卖”渠道,让这种变态、扭曲的“网红”没有市场。进而有效保护野生动物不被畸形的网络审美文化所吞噬。  史洪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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