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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服务全覆盖,“延时不延负”是关键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1年07月14日        版次:GA02    作者:张贵峰

  来论

  7月13日,教育部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和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有关情况,要求各地各校要从实际出发,“一校一案”制订完善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确保今年秋季开学后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并努力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

  针对进一步深入做好课后服务工作,教育部提出的四个方面具体要求,也即“全面覆盖、保证时间、提高质量、强化保障”,无疑还是具有很强现实针对性的。

  那么,如何有效落实上述要求?除了目前已明确的“推行‘5+2’模式”等措施之外,笔者以为,一个根本性的关键原则,或许是要切切实实真正做到,课后服务的“延时不延负”。

  众所周知,此前,中小学“三点半”放学做法,之所以会成为一个许多家长普遍反映强烈的难题、槽点,根本原因正在于,这一原本旨在为中小学学生“减负”的“三点半”放学做法,在实践中,不仅没有很好起到真正的“减负”作用,反而无形中,事实上产生了某种“增负”效果。一方面,由于“三点半”放学,与家长的下班时间不配套、难以衔接,明显增加了家长接孩子的负担;另一方面,对于学生来说,同样由于“三点半”的放学时间过早,也给各种违规补课提供了各种便利,让大量违规补课、校外培训有了可乘之机。

  而课后服务政策推行的根本初心,正在于要纠正、改变这种“三点半”放学难题所造成的“增负”积弊,有效实现同时为家长和学生“减负”。一方面,通过延时放学,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有效减轻家长接孩子负担;另一方面,通过在校课后服务,也减轻学生不得不参加违规补课、校外培训的负担。

  因此,如何深入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确保课后服务效果,很大程度上在于能否回归“减负”这个关键初心,充分做到“延时不延负”。

  而要做到这一点,无论是在课后服务的服务内容、方式,还是所参与的主体、利用资源方面,显然都要有更多的创新、更加丰富多样的设计。

  如在服务内容方式上,除了明确要求“坚决防止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等之外,显然还需在“设置多种课后服务项目,切实增强吸引力和有效性”方面下足功夫,在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等方面,不断提高课后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努力让课后服务成为一种学习乐趣、全面育人的延伸,而非简单课业负担的延伸。

  另一方面,既然是并非正式课堂教育,而是生动活泼、不拘一格的课后服务,参与者也不必仅仅简单拘泥于学校教师,同样也可以将那些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有志于此的志愿者,甚至学生家长也吸引进来;同时,所利用的资源,同样也不必局限于学校本身的各种设施,也不妨将青少年活动中心、图书馆、博物馆等其他各种公益性社会资源也充分调动利用起来,不断延伸丰富课后服务的“课后”内涵,既切实增强课后服务之于学生的吸引力,也提高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积极主动性;既能更好保证课后服务的服务质量,也能尽量使之不至于沦为一种新的学业“增负”。 □张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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