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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定家暴难,反家庭暴力还需更多法治努力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1年03月03日        版次:GA02    作者:柳宇霆

  街谈

《反家暴法》正式实施至今已满五周年,但现实情况并不尽如人意。3月1日,北京市源众家庭与社区发展服务中心发布《北京市涉家庭暴力案件司法大数据分析报告》,以320份涉家暴案件判决书分析显示,女性受害人占比近九成,涉家暴案件认定率偏低,超七成案件当事人对家暴的主张未在判决书中得到回应。

老实说,这种以司法判决书为蓝本进行分析,比起随机抽查的公民个体作为样本,更为客观真实,得到的数据和结论也更加准确。毕竟,家庭暴力是一个关系隐私的话题,即便是存在家庭暴力问题,作为涉及其中的当事人,可能出于种种原因,不会将这种私密问题公之于众,即便是调查组保证不外传泄密,也难以得到密切配合。至于司法判决则明显不同,既然两个人都走上了法庭,撕破了脸,那么在法院提供的司法保护下,当事人就可以平心静气地将家庭暴力问题和盘托出,不必再遮遮掩掩、语焉不详。

其实,不用看司法判决书的大数据,也能看出家庭暴力问题的严重性。这些年,有太多的家庭暴力丑闻被公诸媒体。从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家暴妻子李金,到短跑运动员张培萌家暴妻子漠寒,从被前夫泼汽油烧死的拉姆,到绘本家沱沱殴打前女友宇芽,家暴的受害者涵盖了万千普通公民,也包括有一定社会地位的名人。另据北京市东城区源众家庭与社区发展服务中心统计,2020年1月23日至4月5日期间,一共接到15个省市40多起咨询,其中86%涉家暴情形,比往年同期增长了21%。

既然家暴问题如此严重,那么作为正义最后防线的司法机关,理应为那些弱势群体撑腰。但令人遗憾的是,从上述《司法大数据分析报告》中,不难看出还有相当多的缺憾。特别是“涉家暴案件认定率偏低”、“超七成案件当事人对家暴的主张未在判决书中得到回应”,这些意味着,有相当一部分原本应当被认定为涉家暴的案件,最终却以普通民事纠纷案件“大事化小”,那些挥舞拳头、给对方造成身心伤害的家暴者,逃脱了法律的制裁。而那些受害者,还可能要继续在家暴的阴霾下喘息挣扎。

当然,客观上来讲,面对家庭暴力这个社会毒瘤,即便是代表国家的司法力量,也有不及的时候。比如,立法过于抽象,对家庭暴力的定义还不够具体,缺乏可操作性。又比如,不少受害人对家庭暴力缺乏违法性认识和维权意识,将家庭暴力视为家庭发生的小矛盾。另外,因为家庭暴力发生时间和场所的特殊性,导致当事人提交法庭的证据不足,或未能提供证据,这也导致法庭对家暴受害者的支持力度不够。要破解这些问题,既需要司法机关提高办案能力,在处理类似案件时更加精准有力,另一方面,也要加强立法,规制家庭暴力,提高当事人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让立法、司法、执法以及社会形成遏制家庭暴力的强大合力。

家庭暴力是丑陋的社会毒瘤。一个法治的文明社会,决不能容忍家庭暴力的嚣张与蔓延。看到《司法大数据分析报告》中反映出来的反家暴不足,包括司法在内的各方主体需要警醒,齐心合力让家庭暴力成为“过街老鼠”。

□柳宇霆(法律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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