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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健康立大法,深圳的探索将为全国积累经验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11月01日        版次:GA02    作者:南都社论

深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近日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作为深圳人的健康“基本法”,《健康条例》是国内首部地方性健康法规,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深圳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其中一项是打造“民生幸福标杆”,建成一个“健康深圳”。而在这个过程中,《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是必不可少的“奠基石”。据媒体报道,条例参考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也借鉴了日、法、德、英等发达国家的健康立法,很多提法在全国来说都是首创,将使走在全国前列的深圳医改再向前迈进一大步。

作为顶层设计的“基本法”,条例的首要意义,是意味着深圳从此形成一张无处不在的“健康网”。依照条例,深圳将以遍布全市的社康机构为网点,为全市居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并将其纳入卫生健康信息化平台,实行全市联网管理。定期测血压、测血糖,这些都是最基本的操作。而为了鼓励市民勤做体检、及早发现问题,深圳将不断发放体检“福利”,最大的亮点就是允许刷医保卡。

“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世界卫生组织发现,影响健康因素中,生物学因素占15%、环境影响占17%、行为和生活方式占60%、医疗服务仅占8%。显而易见,获得健康最简单最有效的方法、个人健康管理最日常最重要的策略,就是培养健康生活方式,把健康融入生活的方方面面。有鉴于此,条例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同时鼓励商店、超市等开设低盐、低脂、低糖食品专柜。

强调“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并不代表在打造“健康深圳”中政府作用会因此而弱化。

条例提出,“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这一规定对今后政府部门的决策将带来重大影响。举例而言,以往上马一个项目,需要评估经济效益,也要通过“环评关”,而在此之后,除了“环评关”,还要加上“健康评估”。另外在做土地规划的时候,也得考虑留出一些地方,配建医院、社康中心、养老机构、体育健身设施。显然,不论做什么事情,是否有利居民健康,将成为今后政府决策的新的重要考量。

条例中的“强制休假制度”引发了网友热议。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合理配置人力资源,避免对员工健康造成人体机能过度损耗或者身心健康伤害,“应当严格执行员工带薪休假制度”。

劳动者所得到的休闲时间和机会总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在逐步增长,带薪休假制度已经逐渐为国人所熟悉,但现实生活中,仍然有不少劳动者苦恼“想休但不能休甚至不敢休”。深圳不但肯定带薪休假制度,而且强调“严格执行”,其对劳动者休闲权的重视充分显示了先行示范的意义。

作为国内首部地方性健康法规,条例这点颇多。但和许多法规一样,如何执行也是公众关注的另一个焦点。有网友赞赏强制休假制度,同时又表示“能落实双休就不错了”,就是一个显例。看来,在条例颁布实施之后,还有必要为条例的落实制订配套措施。

综合各地实践,“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同样存在一些难点。部门间的利益如何调和、健康影响评估体系怎样建立、怎样保证公众的有效参与,都是确保“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理念得到全方位贯彻的关键问题。

健康是国家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宝贵资源,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民小康,深圳率先为健康立下大法,不仅符合深圳市民对健康生活和完善的健康保障体系的需求,同时因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地位,条例的颁布和施行也必将为建设健康中国积累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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