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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我国新冠病毒疫苗III期临床试验已接种近6万人

新冠疫苗定价一定在大众可接受范围内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10月21日        版次:GA10    作者:吴斌

南都讯 记者吴斌 发自北京 10月20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举行。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技发展中心主任、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专班工作组组长郑忠伟回应新冠疫苗定价时表示,“中国新冠疫苗定价一定是在大众可接受范围内。”

郑忠伟说,中国新冠疫苗如何定价,首先坚持企业主体定价,但必须要坚持几个基本原则,第一是疫苗公共产品属性原则,新冠疫苗定价不是以供需作为定价基础,而是以成本作为基础;第二是根据大众新冠疫苗接种意愿和需求来开展定价。

郑忠伟说,除了考虑成本,定价考虑因素也包括产能和接种规模,不同技术路线研发和生产的疫苗,成本也不一样,灭活疫苗的生产需要高等级生物安全生产车间,相对而言成本较高。其他4种技术路线的疫苗(腺病毒载体疫苗、核酸疫苗、重组蛋白疫苗、减毒流感病毒载体疫苗)成本较低。

“随着未来产能和接种规模扩大,成本也会发生变动。不管怎么样,新冠疫苗价格一定是在大众可接受范围内。”郑忠伟还提到,未来,中国向全球提供疫苗时,也会提供一个公平合理的价格。

国药集团:明年产能逾10亿剂

国药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刘敬桢回应南都记者提问时表示,已有几十个国家提出新冠疫苗需求,明年产能将达10亿剂。

目前,国药集团中国生物所属的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和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这两款灭活疫苗现在正在阿联酋、巴黎、约旦、秘鲁、阿根廷、埃及等十个国家开展III期临床试验,目前已经接种5万余人,总共接种者将达到6万余人。截至目前,没有接到和观察到严重不良反应的报告。

“目前反映还是非常不错的,接种人群样本量涵盖了125个国籍,各方面进展领跑全球,得到国际广泛的认可。现在已经有几十个国家向国药集团中国生物提出新冠疫苗的需求。”刘敬桢说。

据悉,2月1日,国药集团中国生物作为牵头单位获得了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灭活疫苗项目的紧急立项。4月12日,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研发的新冠灭活疫苗获得了临床试验批件,并同步开展国内I/II期临床试验。4月27日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研发的新冠灭活疫苗再次获得临床试验批件,为新冠疫苗的研发加上双保险。

刘敬桢表示,国药集团中国生物疫苗研发是万里长征还剩最后一公里,在III期临床试验取得安全性和保护力数据以后,疫苗经审评获批就可以上市。

实际上,国药集团中国生物的的两支灭活疫苗,均纳入了紧急使用的范围。目前中国生物已做好大规模生产准备工作,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两个新冠疫苗P3生产工厂已经建设完成,“明年产能将达到10亿剂以上,能够保证安全充足的疫苗供应”。

紧急接种经严格论证

有记者提问,国内新冠疫情已经得到控制,在这种情况下实施新冠疫苗紧急接种是否冒进。

对此,郑忠伟回应称,中国在国内实施新冠疫苗紧急接种,经过专家严格论证,在高风险人群中紧急使用,是保障生命安全有必要的手段。

郑忠伟说,新冠疫情是百年不遇传染病大流行。全球新冠疫情还未得到有效遏制,最近一些国家和地区出现再次暴发和反弹。我国面临巨大输入压力,一段时间以来,我国黑龙江、北京、新疆、大连和青岛也先后出现小规模聚集性疫情。这说明我国控制疫情反弹压力仍然巨大。

郑忠伟表示,应对境外输入压力和境内反弹压力,一些人群在抗疫过程中是高风险暴露人群,比如一线医疗防疫人员、边境口岸工作人员、由于工作原因不得不到高风险区从事援助和工作的人员,还有保障城市基本运行的公共服务保障人员。“他们面临巨大的新冠疫情感染风险,对这类人群开展疫苗紧急使用,是保障生命安全有必要的手段。”

据介绍,我国新冠疫苗紧急使用,严格按照疫苗管理法、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按照程序启动。启动后经过层层论证审批,同时也符合世界卫生组织有关规则,在批准紧急使用后,我国向世界卫生组织做了通报,得到他们的认可和支持。推进紧急使用过程中,也进行了严格专家论证。

通过专家论证,国家优选了紧急使用的疫苗,紧急使用的疫苗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了动物和临床一期、二期试验,有非常好的安全性和免疫原性指标。启动紧急使用前,优选疫苗已经获批开展三期临床试验。

郑忠伟介绍,目前大规模人群数据再次验证优选疫苗的安全性和一定的有效性证据。开展紧急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批准方案,在接种者自愿、知情同意下实施。同时,有关部门也建立了受众种人员筛选、应急救治、跟踪研究的方案。

“到目前为止,紧急使用还没有严重不良反应报告,部分到高风险区域工作的人员没有感染报告。”郑忠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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