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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城市内涝,海绵城市需做好规划强化落实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7月05日        版次:GA02    作者:南都社论

6月下旬开始,多地遭遇洪涝灾害。已经试点多年的海绵城市概念,再度受到关注,焦点问题是,海绵城市的试点进行得如何,海绵城市是否真的能解决城市内涝的问题。

洪涝灾害的可怕,无论从短视频平台、社交媒体的消息和官方数据上,都不难看出。截至7月3日,今年以来洪涝灾害先后造成贵州、四川、湖南、广西、广东、湖北等26省(区、市)1938万人次受灾,121人死亡失踪,87.5万人次紧急转移安置,1.7万间房屋倒塌,农作物受灾面积1560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416.4亿元。广西是今年特大暴雨中的第一个受灾区,著名旅游地阳朔的受灾人口逾15万人。长江水利委员会表示,鉴于当前长江流域洪水防御的严峻形势,自7月4日12时将长江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因暴雨而受灾的不仅是乡镇,还有城市。即使是一线城市,内涝也是一直难以解决的老毛病。今年的“5·22暴雨”致广州全城443处积水,东部官湖地区“水浸街”严重,雨水倒灌入隧道,13号线地铁被迫停运;而每年都有大暴雨的上海,也几乎不时经历路面大水漫灌、水深过膝的场景,甚至有市民在城市里划船。

“在城市里看海”只是无奈的调侃,是被迫面对内涝的黑色幽默。内涝对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了极大的威胁,必须尽早得到有效治理。

海绵城市,就是被当作解决城市内涝的重要方法而提出的。作为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概念,海绵城市,指的是以河、湖、池塘等水系,以及绿地、下沉花园、可渗透路面等城市配套设施作为“海绵”,让雨水通过这些“海绵”下渗、滞蓄、净化、回用,有效提高城市排水系统的标准,缓减城市内涝的压力,让城市能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海绵城市只是一个形象的说法,但它本身是一个非常专业的概念,国际通用术语是“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

很多发达国家及地区的城市建设的成熟经验证明,海绵城市的确能有效解决城市内涝问题。但需要注意的是,其功效要从理论走进现实,必须因地制宜,根据城市的地势、气候与城市建设状况等,制定科学的规划,严格落实,才有可能产生最好的效果。

我国海绵城市的历史起点可以追溯到2012年,从2015年4月开始,国家陆续推出中央财政支持的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不过,前两批试点的效果都不大理想,2016年9月,根据《中国经济周刊》不完全统计,第一批试点的16个海绵城市中有10个发生内涝;第二批试点的14个海绵城市中有9个发生内涝。本次暴雨受灾地区中,也有海绵城市的试点地区。

2017年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海绵城市建设是所有城市都应该重视的“里子工程”。核心目标是使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确定的时间表是到2020年也就是今年,20%的城市建成区达到这个要求。

目前有100多个城市在努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但海绵城市的建设推进,并不是为了完成任务,而是要切实解决城市内涝问题,这就要求各地在海绵城市的建设中吸取试点时的经验教训,更好地对海绵城市建设进行规划和落实。试点是受到中央财政支持的,但如果全面推广海绵城市建设,加之后期的维护,地方财政肯定要承担得更多。由于海绵城市建设的公共服务性质很强,投资成本高但回报时间长,很少会有投资者把其作为生意来投资,因此,有部分城市就将海绵城市建设的任务摊分到住宅小区的建设上去,规定住宅小区的透水铺装占全区硬地达到一定比例,以及下凹绿地和雨水花园的面积达到下限,这样虽然解决了投资的问题,但却会由于住宅小区面积太小,绿地、花园和铺装的作用非常有限,难以充当城市的“海绵”而让海绵城市无法发挥原本应有的作用。

本次洪涝灾害的发生,希望能引起城市主政者对内涝问题的重视,以专业的方式进行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打通海绵城市从资金到建设、运用的链条,严格落实。让“海绵”吸走城市内涝,还市民一座干爽的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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