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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法官亲属律师身份,是推动任职回避的积极探索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6月11日        版次:GA02    作者:老鹰

  来论

近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法院刊发的一则公告引发热议。公告公布了无锡多家法院法官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相关信息,外界普遍给予赞许,但也有声音称这会被视为法院在变相为名单中的律师“打广告”。

法院是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则是这道防线的守护者。为防止法官亲属影响司法公正,我国早就实施了法官任职回避制。现行《法官法》第二十四条明确了法官任职回避的两种情形。今年4月,最高法发布了《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最新规定提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具有律师身份的,该工作人员应当主动向所在人民法院组织(人事)部门报告。这种报告制度有利于法院有关部门掌握法官亲属的律师执业情况,对落实任职回避制是有好处的。

但是,法官任职回避制落实情况仍然只有法院了解和监督,公众却无从监督,原因是法官亲属从事律师职业的信息未公开。而无锡中院公开法官亲属从事律师职业的信息,则给了公众监督的机会,此举可以进一步促进法官任职回避制落地,有利于确保司法公正和法官廉洁,相比之前无疑是一种进步,这种探索值得肯定。

也就是说,无锡中院此举是在最高法新规定基础上的一次有意义的探索。既是为了更好落实法官任职回避制,也是尊重公众知情权、监督权的体现。由于律师职业与法官所掌握的公权力直接相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公众有权知情并监督法官亲属从事律师执业的情况。而公众介入监督对法官其实是一种保护,可防止法官违法。

至于有人把“公布法官亲属从事律师职业信息”视为法院在变相为名单中的律师“打广告”,看似有一些道理,即为某些人“按图索骥”找相应的律师进行服务提供了方便。但权衡利弊,公开要比不公开好,因为公开本身对法官及其亲属是一种约束,“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从公开报道来看,一些地方早就公开了法官亲属从事律师职业的信息。比如2003年海南省高院在网上公布法官亲属从事律师职业情况,要求法官办案遇到亲属时予以回避,其目的是防止内部人员腐败,促进司法公正。公布法官亲属从事律师职业信息目前仍不是一种全国性规定,无锡中院此举能否在全国推行值得思考。

坦率地说,即使公开了法官亲属从事律师职业的信息,也未必能完全杜绝某些法官亲属影响司法公正,因为一个地方的法院系统某种程度上也是个“熟人社会”,虽然法官与其亲属回避了,但不排除某些亲属不当利用法官在司法系统的人脉资源从事法律工作。如何彻底杜绝“关系官司”,还需要在公开基础上继续探索。 □老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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