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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是提高立法质量的前提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5月26日        版次:GA02    作者:南都社论

5月2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栗战书表示,过去一年多的立法工作给予了我们重要启示,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立法工作必须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相统一,增强法律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法律,治国之重器,而良法则被公认为社会善治之前提。由于立法是人大的重要职能,人们关注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往往把焦点集中于立法,自然是顺理成章。

据统计,2019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6件,修改法律16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7件。人大立法任务堪称繁重。而在数量之外,顺应依法治国大势,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公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和需求越来越高,也意味着人大立法工作可能面临一些崭新的课题。

2019年,最为瑰丽壮观、也最牵动人心的立法景观,当数民法典各分编草案连绵不断的审议浪潮。自2018年年底起,各分编草案组成若干单元,上演了贯穿全年、热度不减的立法审议“连续剧”。到2019年10月底,物权编、合同编、继承编已完成二审,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侵权责任编更是经历三审。

如此安排,既是基于立法技术的考虑,更是为权利立法的必需。从不断调整小区业主决议门槛,到反复打磨新创设的居住权制度;从务实确立夫妻债务“共债共签”原则,到慎重权衡隔代探望权的取舍;从合理划定“无偿搭乘”事故赔偿责任,到多维破解高空坠物追责难题……法律草案的每一次改进,都缘于问题的导向,都是对公众关切的回应。

校园欺凌、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断发生,针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2019年10月,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同时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无疑正当其时。新旧相比,不仅是内容大幅扩充,更重要的是,修订草案对系列社会热点问题作出积极回应,并着力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措施。

2018年7月的长春长生公司问题疫苗事件让举国震惊,但也成为催动制度改进的导火索,为疫苗这一关涉生命安全、儿童权益的公益性产品打造一部专门法律的构想,随即紧急提上人大的议事日程。从2018年年底至2019年6月,疫苗管理法草案历经三审,短短半年内脱胎而出,依赖这一法律,全方位监管链条、严厉追责机制得以建立,而以单独立法形式守护疫苗安全的独特之举,也向世界提供了一个开创性的立法范式。

2019年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首次对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作出明确界定,以防止打着公益旗号滥征侵权。在征地程序方面,事前信息公示、协商及听证等机制的引入,则使农民真正拥有了征地的参与权、监督权和话语权,让新时期的农民吃下一颗“定心丸”;而在外界看来,证券法大修显示中国改革开始勇闯深水区,颁布《外商投资法》更等于是向全球作出了“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的坚定承诺……

时间紧、节奏快、任务重、要求高,这是2019年人大立法工作的常态。速度和数量之外更有质量的提升,由于注重增强法律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贯穿于立法工作的始终,可以发现,近年来颁布的几部法律明显贴近现实生活,也更加科学、有效,更富有可操作性。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只有积极回应公众重大关切,从问题出发,汇聚众智,才能提高立法质量、健全法律体系,从而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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