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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未成年人刑责年龄解决犯罪低龄化?

全国人大:需进一步研究论证,完善分级干预机制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5月15日        版次:GA10    作者:刘嫚

未成年人

去年11月,大连不满14岁少年杀人事件曾引发公众广泛关注,近年来,法学界不少声音呼吁通过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解决犯罪低龄化问题。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开回应南都对上述议题的提问,表示对上述热点事件高度重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表示,单纯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能否从根本上有效解决低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研究论证,我国刑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对低龄未成年人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的处置作了相应制度安排,规定对因不满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不能“一关了之”,但也不能“一放了之”,在必要的时候,应由政府收容教养。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称,从实践情况看,这一制度实施还不充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切实做到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管起来。下一步将结合有关法律修改完善工作,进一步研究在制度层面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分级干预处置机制和有效教育矫治措施。

抓紧修法防“线上侵害”未成年人

有媒体提问,受韩国“N号房间”事件余波影响,有学者表示,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通过网络进行“线上侵害”甚至性侵害未成年人的规则仍存漏洞,在未成年人保护的立法上,是否有亟待完善、细化之处?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回应称,近一段时间以来,媒体披露多起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事件。例如,通过网络“线上侵害”甚至性侵害未成年人,受疫情影响未成年人监护缺失、无人照料,非法送养、收养未成年人以及监护人虐待、故意伤害未成年人等。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关注热点,也是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的重点。

去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目前,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以及各方面的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正在抓紧修改完善修订草案有关内容。对于媒体披露的相关问题,将在修法中一并认真研究,完善法律规定,为未成年人保护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将进一步完善校园防欺凌制度

去年,电影《少年的你》引发公众对校园欺凌的关注,去年《未成年人保护法》时隔13年后再次迎来修订。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日前再度回应上述热点表示,校园欺凌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工作中重点关注的问题,其修订草案中明确提出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

去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在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各方面也提出了不少完善学生欺凌防控制度的意见建议,包括加强监护人的责任、明确有关部门处理学生欺凌行为的职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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