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珠海楼市政策再次重大调整:

部分住宅可按报备价格备案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3年11月09日        版次:ZA07    作者:朱鹏景

  珠海某售楼部。 南方日报记者 关铭荣摄(资料图)

  珠海楼市政策再次迎来重大调整!日前,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出《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宣布珠海房地产市场将迎来六项调整,其中明确,对智慧住宅以及低容积率、高绿地率、环保节能和立体生态商品住宅,价格备案无需进行价格比较,按报备价格备案。这也意味着这些住宅项目的开发商实现“备案价自由”,无须再受此前备案价格需受前期价格、周边在售价格、区域价格等因素限制。

  新建商品房项目

  在销售前应进行备案  

  《通知》表示,珠海将优化商品房备案价格管理。对智慧住宅以及低容积率、高绿地率、环保节能和立体生态商品住宅,价格备案无需进行价格比较,按报备价格备案。

  南都记者获悉,2016年珠海开始实行新房价格备案公示制度,后进行过调整优化。但均要求,新建商品房项目在销售(预售和现楼销售)前,应进行备案,报备项目要与前期价格、周边在售价格、区域价格等进行对比,设有备案价调整比例限制。同时,珠海也严格执行房屋实际成交价不得高于备案价的限制。

  本次调整后,未来不少住宅项目首次价格备案时,将实现开发商的“备案价自由”。

  对此,市住建局表示,之所以做出如此调整,主要是跟住房观念改变有关。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居住条件的改善,住房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对住房的需求逐渐从刚性需求向改善性需要转变,这对居住环境和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升住宅品质建设,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更是推动珠海房地产业向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趋势。  

  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90万  

  此次另一重大调整是优化住房信贷政策和公积金政策。

  《通知》表示,将贯彻落实金融管理部门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要求,合理确定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和利率下限。按照当下珠海执行的政策,即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30%。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20个基点。

  公积金政策方面,将实施“认房不认贷”公积金配套政策。套数认定以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确定的购房套数为准;如果职工家庭无珠海市房产,全国范围内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按照首套房政策执行;如果职工家庭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且名下无珠海房产,全国范围内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可按照首套房政策执行。同时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资金流动性控制指标范围内,实施合理的配贷系数,单缴职工贷款最高限额保持不变,双缴职工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90万元。  

  半计容面积比例上限

  上调至户型水平投影面积20%  

  《通知》提出,将鼓励居住户型设计创新及商业配套建设。一是调整住宅阳台半计容面积比例。每户住宅阳台的半计容面积比例上限由占户型水平投影面积的15%提升至20%,阳台进深不超出2.4米的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计容建筑面积,满足开敞率不低于40%的主景观阳台不限制进深。鼓励适当设置不计算计容建筑面积的飘窗,除承重墙、柱、垛以外,结构净高不超过2.10米且进深不超过0.80米的全采光住宅建筑飘窗不计算计容建筑面积。

  市住建局方面表示,此举主要是为了满足高品质居住空间需求,鼓励住宅项目配置更开敞、舒适的景观阳台以及更宽敞的飘窗,参照广州经验做法。  

  主体施工形象进度达楼栋地上

  总层数十分之一可申请预售许可  

  此次另一引发关注的焦点是预售证发放问题。《通知》表示,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在符合商品房预售其他申办条件的前提下,建筑主体工程施工形象进度达到楼栋地上总层数的十分之一时,开发企业可向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

  记者获悉,此前对于办理预售许可的进度要求是:七层以下(含本数)的商品房项目,己完成结构工程并封顶;七层以上(不含本数)的商品房预售项目,已完成三分之二结构工程。装配式建筑目前运用较广,此次调整后,意味着不少项目都将能更快更早拿到预售许可。  

  采写:南都记者 朱鹏景

手机看报
分享到:
返回奥一网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