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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审计局“四个强化”推动内部审计工作取得实效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1年06月30日        版次:ZA07    作者:李洁琼 孙幼娇 尹艺婷

  珠海市内部审计协会召开换届大会

  专题

  近两年来,珠海市审计局准确把握新时代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定位,强化建章立制、调查整改、检查核查、宣讲培训,有效开展指导监督,创新思路、多措并举推动珠海内部审计工作取得新成效,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加强管理、完善内控、防范风险、提质增效和保护干部等方面的基础防线作用。

强化建章立制

筑牢内审制度基石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广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印发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为确保“新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2020年在全省21个地市中率先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珠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细化保障措施,明确内审重点,强调规范作业,要求守好质量底线,强化内部审计在审计监督体系中的运用,构建全市内外审计“一盘棋”大格局。

  要求各单位分类建立健全内审制度,其中资金规模大或者所属单位多的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内审制度,明确或者指定履行内审职责的内设机构;市属国有企业集团本部必须设立独立内审机构;其他单位可通过成立领导小组等方式承担内审工作职责。各单位必须由一把手直接分管内审工作,其中市属国有企业集团本部应由董事长分管内审工作。

  推动市有关单位迅速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市国资委、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珠海公交集团、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相继出台内部审计管理规定、暂行办法、工作规划等。

强化调查整改

优化内审机构设置

  创新开展审计调查,历时3个月,对全市市本级89家审计监督对象内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深入调研,摸清全市内审现状和底数,将调查发现的内审基础薄弱、体制机制有待完善、经费保障不足等8个典型问题形成《重要审计信息要目》上报,得到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和批示。通过审计整改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团体完善体制机制、优化机构设置。

  截至2021年5月,珠海全市73家市直党政行政事业单位已设置内审职能机构或成立领导小组并开展工作,其中67家调整由一把手分管内审工作,20家已完善内审工作制度。14家市管国企全部建立内审机构,全部由一把手直接分管,建立了内审制度,其中13家独立设置内审机构。

  2020年11月,在2017至2019年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朱江俐同志获得“全国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我们公司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在政策落实、风险管控、目标实现等方面真的发挥了很大作用”,她表示,“此荣誉的获得,离不开审计机关多年的监督指导。”

强化检查核查  

提升内审质量水平

  制定年度内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五年行动计划,建立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核查机制,加大内审工作检查力度,切实提高全市内审工作质量水平。注重通过抓住资产管理大户和项目承接大户的“牛鼻子”,强化国企内审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2021年3月底完成市内部审计协会换届改选,充分发挥协会会员作用,广泛联系凝聚各方力量,进一步提升内审工作质量。2020年5月至2021年5月,共完成6家市管国企内审检查工作,发现问题44个,提出意见建议23条,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报告3份,并前往2家代表性社会审计机构开展座谈交流,提醒履行相关职责。

  以珠海港控股集团为例,该公司近3年完成审计项目及调研32项,涉及金额35亿元,发现问题500余项,提出建议并被采纳173条,化解风险涉及资金4000余万元。

强化培训宣讲

提升内审责任意识

  内审“新规”印发后,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迅速向全市各审计监督对象单位转发“新规”并提出学习贯彻要求,两次组织开展全市内审人员专题培训,邀请省审计厅领导、高校教授、审计专家对“新规”进行讲解,组织内审工作先进单位分享经验。

  创新建立“寓服务于审计监督”工作机制,局领导班子分别带队赴78个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各区(功能区)和14家市管国企开展“一对一”上门宣讲内部审计政策,增强内审责任意识,取得良好成效。

文/李洁琼 孙幼娇 尹艺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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