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虹晖小学,一年级新生首先要学会正确的坐姿。关铭荣供图
珠海中小学招生规则有所调整。南都记者从珠海市教育局获悉,日前《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发布。要求各区根据《通知》制定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并于4月30日前公布。
根据细则,今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电脑随机摇号由各区教育部门组织实施。此外,还将坚决整治学校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方式为依据的“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违规争抢生源等行为。
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5月8日至5月31日网上报名
南都记者获悉,珠海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统一在5月8日—31日网上报名。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未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接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当年六年级学生。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登录教育部门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进行“一站式”网上报名。
《通知》指出,各区教育部门要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电脑随机摇号由各区教育部门组织实施。民办学校初始年级招生报名时间与公办学校一致,即5月8日至31日。
民办学校第一轮录取在7月10日前,具体时间由各区安排。有学位剩余的民办学校于7月16日前申报第二轮招生计划,主管教育部门经审核后于7月18日前公布第二轮招生计划。第二轮报名时间为7月19日至8月16日。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并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报读民办学校的学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应在报读学校所在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或合法稳定住所。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可选报1所民办学校志愿。选报志愿时可以根据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或居住情况进行选择,报名系统将实时更新学校报名情况,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根据报名情况和自身实际,在规定时间内调整填报志愿。
稳妥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整治“掐尖”招生、提前招生
《通知》指出,各区教育部门在分类汇总网上申请信息后,提交公安、人社、不动产等部门核实报名登记信息,对积分入学学生按照《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和本区积分入学办法,做好资料核查、积分计算等工作。积分入学办法调整的区应提前发布调整后的积分入学办法,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提高公众政策知晓度,积极稳妥地做好随迁子女入学服务工作。
《通知》要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的要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坚持房户一致的原则,户籍学生原则上按自有完全产权《房地产权证》与《户口簿》一致的登记地址安排学位;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视学位情况,可按自有完全产权《房地产权证》与《广东省居住证》一致的登记地址统筹安排学位。
严禁义务教育学校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提前选拔或特殊培养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坚决整治学校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方式为依据的“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违规争抢生源等行为。
阳光分班,严禁编重点班
将全面取消义务教育特长生
教育部门表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做好学生阳光分班、均衡编班工作,严禁编重点班,包括以特长班、特色班、快慢班、尖子班、兴趣班和“奥赛”班、国际班等名义的变相重点班。各区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籍的核查,及时查处和纠正学籍建档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严禁“人籍分离”“双重学籍”等情况出现。
南都记者获悉,今年开始,要求各区教育部门要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及省定班额标准等要求,科学核定学校招生计划,并于4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严禁超计划招生,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市属学校义务教育招生计划按程序报市教育局核定。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方式,报读学区内的普通学校;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选择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由其学区学校建立学籍,主管教育部门统筹安排送教上门服务。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区教育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延缓入学。期满,应立即入学。
对于家长关心的班额问题,原则上,小学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50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占30%以上的学校,小学不超过50人,初中不超过55人)。各区要通过加快学校建设、促进校际均衡发展、购买民办学校学位、限制班额超标学校招生人数等方式,合理分流学生,逐步消除现有超省标准班额。
指标生控制分数线
仍为统招线下30分以内
《通知》指出,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区教育部门要指导各初中学校按照《关于印发珠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加强政策宣传,健全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机制,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指标生方面,将珠海市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不超过70%的招生计划,按考生比例分配指标生名额到全市各初中学校。普通高中指标生最低分数线控制在该所普通高中统招线下30分以内。公办学校(珠海市艺术高级中学除外)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10%以内,自主招生对象为具有创新潜质和学科特长的学生,体育、艺术、科技等特长特色类型招生均纳入自主招生范围。各校依据自身办学目标、定位和特色制订自主招生方案(含招生范围、计划、标准、办法和程序等),并根据招生方案、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等开展自主招生。招生方案须报市教育局备案,向社会公布后实施。
采写:南都记者 朱鹏景
知多D
报名时间:
5月8日至5月31日统一网上报名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未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接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当年六年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