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的“血燕”竟有致癌风险,顾客要求十倍赔偿。每逢双“十一”,一年一度的“单身节”就演变成“狂欢节”,有伴的忙着给另一半清空购物车,单身的借此机会“对自己好一点”。今年双十一的钟声似乎早早就敲响了,五花八门的满减活动和琳琅满目的购物津贴在不断刺激你的神经。但是,“剁手党”们可要注意,网络购物中存在不少雷区。
微商的“血燕”亚硝酸盐含量超标17倍
2018年5月,原告孟某以每千克16500元的单价在赖某经营的微信商店购买两千克泰国进口的“天然野生泰国洞燕”(俗称血燕)。2018年7月,原告在食用部分血燕以后,决定再次向被告购买250克相同品质的血燕。之后,原告通过收看央视的媒体报道了解到,所谓血燕其实是用燕子的粪便进行熏蒸发酵,其过程会生成大量亚硝酸盐,食用过量会增加患癌症的风险。原告遂向香洲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退还全部货款并承担价款十倍的赔偿责任。
经双方同意,香洲法院将原告于2018年7月购买的250克燕窝作为鉴定的检材送至拱北海关技术中心就涉案燕窝中亚硝酸盐含量是否超过国家标准进行鉴定,该中心于2019年6月作出《检验报告》载明:所检项目中亚硝酸盐结果数据为520mg/kg,限量要求为不超过30mg/kg,结果判定为不合格。
香洲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销售的燕窝亚硝酸盐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17倍有余,显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被告构成根本违约。此外,被告未尽到进货查验义务且不能证明其销售的燕窝有合法来源,在主观上对涉案燕窝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是明知的。香洲法院依照合同法和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支持了原告的上述诉求。
旗舰店不能提供证明是检验合格产品
2019年5月,原告梁某在被告业某农业有限公司经营的天猫“播某旗舰店”购买两斤价值高达1796元的美国进口麒麟果。原告反映在食用以后出现腹泻情况,随即向播某旗舰店的客服反映水果问题并要求被告提供麒麟果进口凭证和检验检疫证明,被告不但不予理会还发短信辱骂原告。原告遂向香洲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退还订单本金并承担十倍赔偿责任。
香洲法院经审理查明认为,根据海关总署发布的相关名录,美国进口的麒麟果不在我国准入水果种类范围内。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进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检验合格。所谓“检验合格”是指列入目录的进口商品,必须经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而且对该产品的同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并检验合格。被告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原告从其经营的旗舰店购买的麒麟果是检验合格的产品,依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香洲法院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求。
法院提醒
网购需注意以下“雷区”
一、购买进口商品有哪些注意事项?
在选购海外产品时要仔细甄别商家资质,必要时可以要求商家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检验检疫证明及原产地证明等资质文件,在售前咨询中,要向商家询问商品是否有中文标签、说明书、溯源码等包装信息,纠纷发生后,消费者要积极保存证据,及时主张权利。
二、商家拒绝发货怎么办?
在电商平台网购商品相当于与商家订立了电子商品买卖合同,商家拒绝发货的行为属于根本违约,消费者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申请退款。如果有违约金约定的还可以要求商家赔偿违约金。网购时记得保留相关购物凭证,注意截取网页、保留聊天记录等以方便维权。
三、商品质量有问题怎么办?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给消费者造成其他损失的,经营者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