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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拒付补偿款 斗门法院跨省讨薪

有效维护了16名员工的合法权益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9月09日        版次:ZA06    作者:袁平峰

南都讯 对于员工来说,最朴实的愿望莫过于能拿到辛苦钱,但日前在珠海斗门区,却有16名物业员工为此犯了难。合同到期闹纠纷,物业公司说好的给员工发18万余元补偿金,却迟迟不履行,更是拿出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借口。

如何识破借口并让员工早日拿到工资?记者近日从珠海斗门法院获悉,该院执行局主动出击,一方面用“大数据”等平台识破规避执行行为,一方面又远赴贵州遵义,跨省出击找到躲避执行的公司法定代表人,让其拖延偿还的幻想破灭,有效维护了这16名员工的合法权益。

合同到期 员工与公司发生纠纷

这是一批劳动合同纠纷系列案。付某等16名员工系遵义市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员工,在珠海市斗门区某医院提供物业服务。2019年7月,因与医院的物业服务合同到期,物业公司撤回遵义经营。

合同到期后,16名员工与物业公司就工资支付、合同解除等问题发生纠纷,经劳动监察部门执法,物业公司支付了拖欠的工资,但是有关经济补偿金和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则因双方分歧较大,物业公司未按期支付。

2019年11月,付某等16名员工向珠海市斗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经调解,员工与物业公司达成协议,由物业公司一次性支付16名员工经济补偿金18万余元,16名员工则自愿放弃节假日加班费。

仲裁调解书生效后,物业公司却迟迟未能履行义务,2020年4月28日,付某等16名员工向斗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慧眼识破 敏锐发现规避执行行为

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员第一时间传唤物业公司的负责人到庭,要求如实报告财产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物业公司负责人到庭后,却表示企业受疫情影响出现经营困难,面临被拖欠物业服务费、公司300万元贷款即将到期等困境,因此不具备一次性偿还员工经济补偿金的能力,提出每月偿还5000元,分3年偿还完毕的分期还款方案,但员工不同意上述还款方案。

传唤结束时,执行员要求物业公司按照规定报告财产,并告知拒不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将面临法律制裁。然而,物业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报告财产,斗门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决定对其发布限制高消费令。

一方面,执行员继续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积极组织双方和解,另一方面,执行员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大数据”等平台深入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功夫不负有心人,执行员发现了物业公司在遵义有两个物业服务项目在经营,但该公司采取了规避执行措施,经营收入未转入公司账户。

日夜兼程 赶赴千里之外开展执行

为调查核实上述财产线索,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尽快让员工拿到工资,执行员立刻赶赴离珠海千里之外的贵州遵义。到达遵义后,执行员一刻都没有停歇,马上到达现场进行调查,但被执行人不在注册地,且没有实际经营场所和员工。执行员决定传唤物业公司法定代表人邵某到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进行和解。邵某到庭后,执行员要求其如实报告被执行人财产,说明项目经营情况,并告知其未按照规定期限报告财产的,将依法拘留法定代表人15日。

在强大压力下,邵某放弃拖延偿还的幻想,提出更有诚意的还款方案。执行员通过“智慧执行”手机终端组织物业公司与员工实现远程和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物业公司当日支付了3万元,并承诺从下月起每月支付1.8万元,8个月内履行完毕。

采写:南都记者 袁平峰 通讯员 谭志祥 黄淑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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