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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来珠18人除夕夜聚餐 7人被确诊新冠肺炎

导致近50人被隔离,警方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2月20日        版次:ZA02    作者:朱鹏景

珠海市卫生健康局通报疫情相关信息。

南都讯 珠海18人年夜饭聚餐致7人确诊新冠肺炎,日前,这一消息受到市民的强烈关注。根据珠海卫健部门通报,聚餐的4个家庭中,确有7人确诊。令人意外的是,这一家庭从武汉来到珠海后,住过多个酒店,而且有家庭成员早在1月27日就已经出现了相关症状,但该家庭并未就医和报告。记者从珠海市疾控中心获悉,在病情加重后,家庭成员仍然向调查人员隐瞒其他聚餐家庭信息。由于该家庭一直在珠海活动,其间还租住过多个酒店、小区住宅,目前已经导致四个小区4栋楼被“封楼”,包括酒店工作人员在内近50人被隔离。

珠海警方表示,经初查,余某等人相关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第四款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市公安局已立案侦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对余某及其亲属涉及的出租屋主及中介进行调查,涉嫌违法的,将予以依法处理。

除夕夜18人聚餐约1小时

2月18日上午,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公布,珠海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记者获悉该病例系此前18人家庭聚餐中第7位被确诊者。

调查显示,1月16日-20日期间,居住在湖北武汉的59岁余女士及其亲属共18人相约陆续来到珠海,共计4个家庭。

该大家庭的首例确诊患者为余女士。余女士1月16日抵达珠海,1月27日出现明显症状后自行服药,2月11日到珠海市金湾中心医院就诊后转中大五院,2月12日确诊新冠肺炎。

1月23日,广东省启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当天,市疾控中心也发出《致广大来珠湖北朋友的一封信》,倡议大家取消前往参加密闭或通风条件不好的室内聚会和集体活动。

余女士大家庭却仍然不顾多方提醒,在1月24日前往斗门区明湖海鲜酒楼聚餐吃年夜饭,一行18人在一个包间开了两桌,聚餐时间约1小时。

据了解,余女士大家庭一行从1月20日起陆续开始戴口罩,年夜饭后各家接触较少。

疾控部门表示,这一家人共同暴露主要怀疑环节为1月24日晚年夜饭聚餐,也不排除存在有其他家庭密切接触。根据临床表现、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结果,市疾控中心人员初步判定,这是一起新冠肺炎聚集性确诊病例。

来自武汉未告知房东

据悉,1月27日,余女士出现明显症状后自行服药。但当时她未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也未告知社区工作人员。2月11日在医院就诊时,余女士又对流行病学调查人员隐瞒了除自己家庭5人在珠海外,还有另外3家13人在珠海居住的情况。

2月13日,余女士和其亲属全部被隔离观察,并进行核酸采样。后通过排查找到另外13人后,也迅速予以隔离观察。

而在住酒店、租房时,余女士也同样未按规定告知来自武汉。

1月24日,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发出通知,对有关武汉或周边城市游客入住情况,要求宾馆饭店、民宿于每天下午4时前报旅游行业管理部门。随后,金湾区相关部门及村(社区)工作人员相继开展辖区排查,1月25日排查出正住在格林豪泰酒店的余女士大家庭。该酒店所在的广安社区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相关规定,他们先是打电话告知该家庭进行自我隔离,随后安排了医护人员上门进行体温监测,并要求他们每日报告自我监测情况。“他们的反馈都是没有发烧等任何症状出现,身体健康。”

在办理酒店退房手续后,该大家庭成员分别自行租住在金湾的4个小区,其中一处出租房的业主王先生告诉记者,租户的身份证是浙江的,租房过程中并未透露其事实上常住武汉的情况。

所涉4个小区相关楼栋整栋封闭

余女士大家庭年夜饭当天,与酒楼3名工作人员曾有过接触,但均佩戴口罩,目前3名工作人员已集中隔离。

在珠海期间,余女士大家庭曾住过4个酒店,租住过4个套房。1月16-19日期间,陆续入住99新标酒店、曼哈顿酒店。1月19日-2月5日、6日住格林豪泰酒店。2月5日、6日后,陆续入住中珠山海间一期、中珠上郡四期、世纪名城一期、龙光玖珑府。

记者了解到,目前,余女士大家庭曾住过的4个酒店,均已关闭或全面加强了管控措施。同时,金湾区全面对余女士大家庭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排查,目前,共排查到相关酒店旅客、酒店和餐厅服务员等近50名密切接触者,均已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涉及该大家庭去过的市场、餐厅等场所也全面进行了消毒并进行了提醒。

所涉4个小区的相关楼栋已于2月15日凌晨前陆续整栋封闭,封闭当天消毒工作已完成。

对出租屋主及中介进行调查

珠海警方表示,在广东省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后,余某及其家人仍然有外出、购物、聚餐等活动。目前,余某等18人中有7人被确诊为新冠肺炎,近50名密切接触者和一般接触者被集中或居家隔离进行医学观察。

珠海公安相关负责人介绍,经初查,余某等人相关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第四款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市公安局已立案侦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对余某及其亲属涉及的出租屋主及中介进行调查,涉嫌违法的,将予以依法处理。

  提醒

疾控中心:

出现症状

应第一时间上报

珠海市疾控中心再次提醒,从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进入珠海的人员,除整户抵达或者具备单独居住条件的人员允许居家隔离外,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在疫情存续期,请市民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切记杜绝聚餐聚会,戒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一旦发现自己出现相关症状,应第一时间上报,早诊断早治疗,既是保护自己,也是对他人负责。

  链接

金湾区

对有确诊病例楼栋

整栋封闭式隔离

2月14日,金湾区对外发出《金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6号)》,表示将进一步严格小区封闭管理。

对于辖区内所有封闭式小区,只保留一处出入口,并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检查。居住人员和车辆凭小区制作的出入凭证出入,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特殊情况经物业管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开放式小区,由村(社区)参照封闭式小区进行管理。

对于出租屋管理。出租人不得将房屋出租给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提出入住酒店的,酒店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未按规定报告的,将追究酒店管理责任。

对有确诊病例的楼栋,实行整栋封闭式隔离,并在显眼处张贴告示。

公安:

地毯式排查登记出租屋信息

日前,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该决定具有与法规条例同等的法律效力,其中明确强调,规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承担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房屋出租人应当承担配合防控义务。

针对出租屋的防控工作,珠海市公安局先后发布了《四个必须——致全市出租屋主、租住人员和物业管理单位的一封信》《关于地毯式排查登记全市出租屋和租住人员信息的通告》,明确了全市出租屋租住人、出租屋主、物业管理单位的主体责任及地毯式排查的主体、对象及内容,并在全市各村居、社区广泛张贴告知。

统筹:南都记者 朱鹏景

采写:南都记者 朱鹏景

王靖豪 实习生 洪晓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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