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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转插班招生 各区细则不一

高新区“房户一致优先”,香洲区则表示学位只能“统筹安排”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1月09日        版次:ZA05    作者:朱鹏景

南都讯 “今年开始,买了学区房也不一定能读到心仪的学校。”近期,关于珠海各区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0年春季转插班招生信息引发市民关注。记者获悉,此前香洲区出台政策,取消了往年的优先“房户一致”安排学位原则,改为全部“统筹安排学位”。目前,高新区也正在进行转插班招生,今年仍原则上按照同一学区房户一致、有户无房的顺序安排学位。需要注意的是,高新区申请转插班报名时间截至1月9日24:00,还未报名的家长需要抓紧时间。

高新区转插班生

仍“房户一致优先”

据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0年春季转插班招生对象主要为具有高新区户籍,在高新区外学校就读或在高新区内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初三年级学生除外)。学生可以申请入读高新区属公办学校,经高新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读。报名时间截至1月9日24:00。

学生或家长自行上网报名,电脑登录(http://39.108.155.157/index)进入“珠海高新区公办中小学招生系统”,按系统提示进行报名;或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珠海高新区教育招生”,点击“入学报名”,按提示进行报名。符合申请条件,但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的,于2月10日至2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到高新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唐淇路1008号103室)说明情况并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办理转插班补报名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学位安排方面,符合转插班条件的学生原则上按照同一学区房户一致、有户无房的顺序安排学位;学位不足时,则由区教育局根据各校的学位情况统筹安排,不服从安排的视为放弃申请。

未按规定就读公办校

不得参与指标生分配

1月12日,将向报名家长反馈审核结果。家长自行登录招生系统查询。1月13日至1月17日公布及公示学位安排结果,有异议的,于公示期间向高新区教育局反映。2月14日携入学资料到拟录取学校复核、注册。申请材料需要加盖原就读学校公章的学籍表及原就读学校标识码。

教育部门特别提醒,转插班将严格执行《珠海市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实施办法(暂行)》(珠教〔2012〕4号)和《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不得参与国家示范性高中指标生分配工作的通知》(珠教基〔2014〕24号)的规定,未按规定就读公办学校的,不得参与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

选择转插班到民办学校的学生,由家长自行联系民办学校,按照学校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民办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规模、办学层次进行招生,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

  延伸 香洲 房屋地址变化不能再转学插班

此前,香洲区公办学校转学插班细则引发关注。记者注意到,与2019年春季相比,2020年春季的香洲区公办学校转学插班的对象,减少了两类。一是符合珠海市政策性照顾类学生(初三年级除外);二是已在香洲区公办中小学就读,因父母新购置全权房产且房产所在的新学区与原学区距离过远的学生(初三年级除外)。

对此,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往常的经验,每年约有300名学生有转学插班需求,其中,因房产地址变更而需要转学插班的约有100名学生。近几年,随着珠海社会、经济的发展及珠海市入户政策的逐步放宽,作为主城区的香洲区,公办中小学学位日趋紧张,目前,绝大部分学校班级人数已超出国家标准,难以满足因变更房产地址而调整就读学校的需求。因此,每年香洲区教育局都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区学位情况,调整公办学校转学插班实施细则。

按规定,符合转学条件并按规定办理转学插班手续的学生,由香洲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如果本学区所在学校插班年级学位已满,香洲区教育局将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不服从安排的,视为放弃此次转学申请。也就是说,如果一些“名校”学位紧张,就算高价买入学区房,孩子也很可能无法入读该学区。

采写:南都记者 朱鹏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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