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涉恶案线索举报人共获发奖励金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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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珠海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就2019年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发布了相关典型案例。据介绍,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根据省委政法委通报,珠海2019年上半年群众安全感得分及对政法工作满意度得分同比分别上升1.64%和1.25%,分别排名全省第4和第3;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满意率达97.02%,排名全省第4。
持续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在发布会上,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温杰介绍,2019年珠海市各级各部门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要求,坚持“扫黑务净,除恶务尽”,紧紧围绕“十类打击重点”和“深挖根治”目标,深入推进“三大攻坚行动”“两打”“两建”重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
2019年全市违法犯罪警情总数同比下降17.22%,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4.5%,涉枪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84.6%,涉黄、赌、毒案件受理数同比下降49%。
根据省委政法委通报,珠海2019年上半年群众安全感得分及对政法工作满意度得分同比分别上升1.64%和1.25%,分别排名全省第4和第3;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满意率达97.02%,排名全省第4。
党纪政务处分17人
2019年,珠海高位部署推进,持续绷紧扫黑除恶“责任弦”,依法从严打击,不断攻克黑恶势力“硬堡垒”,包括完善珠澳联合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机制,严打珠澳跨境“换钱党”等涉黑涉恶犯罪。
同时,坚持除恶务尽,持续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2019年,全市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33件3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组织处理7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其中,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充当“保护伞”处级干部3人,实现打“伞”层级处级突破。
通过加强基础建设,不断筑牢基层组织“防护墙”,2019年全市共整顿5个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清理曾受过刑罚、涉黑恶问题村(社区)干部7人并及时补齐配强;公开招聘244名村级后备干部,有效解决村干部“后继乏人”问题。
在发布会上,珠海市公安局、珠海市检察院、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分别介绍了扫黑除恶工作情况,并且通报了典型案例。另外,公安机关根据《奖励办法》的规定,对在破获涉黑涉恶案件中提供重要线索,发挥突出作用的线索举报人发放奖励金21万元。
案件 在广东实施绑架、非法拘禁 台湾黑帮头目被判死刑
发布会上,通报了广东省首宗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案件。
珠海公安介绍,2018年5月3日,被害人李某栋报警称,其于4月17日被一群冒充公安民警的陌生男子从珠海绑架至东莞,被勒索2000万新台币。公安机关以该案为切入点,深挖幕后黑恶势力,成功打掉个以黄某伟为首,盘踞珠海、东莞两地的入境发展涉黑团伙,抓获涉案人员12人,涉案8宗。
黄某伟,是台湾桃园地区小南门帮第三任帮主,该团伙手段极度残暴,在台湾作案累累。吴某霖作为另一个恶势力团伙的首要分子,是台湾黑帮“地下飞虎队”成员。黄某伟团伙、吴某霖团伙联手,共同实施了“5·03”绑架案。
2019年12月31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黄某伟涉黑团伙做出一审判决,以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绑架罪等罪名,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黄某伟死刑,缓刑两年执行,限制减刑。其余5名被告人被判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黄某伟、吴某霖等人作案组织严密,实施暴力手段猖狂,非法拘禁致人死亡,非法持有各类枪支械具,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该团伙与跨境黑社会组织互相渗透,以台湾黑帮名义非法追债牟利,意图壮大其犯罪组织,扩大非法影响,主观恶性大。
黄某伟、吴某霖等人违法插手经济纠纷,在珠三角多地多次实施犯罪活动,扰乱经济发展秩序,破坏营商环境,社会影响恶劣。“黄某伟、吴某霖等人的犯罪行为不仅公然侵害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也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不仅是对国家法律的肆意践踏,也是对文明社会的严重挑战。”
数读 社会治安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公安:
违法犯罪警情下降17.22%
珠海市公安局副局长、市扫黑除恶办副主任牛岩军介绍,2019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已打掉涉黑团伙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6个,侦办九类涉恶刑事案件556宗、破案400宗、刑拘1514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数十亿元。
“今年以来全市违法犯罪警情总数同比下降17.22%;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4.5%,涉枪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84.6%;涉黄、赌、毒案例受理数同比下降49%。”牛岩军说道。
同时,牛岩军公布了一组数据,高达87%的受访市民表示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安全感得到提升,89.47%的村居工作人员对扫黑除恶工作表示满意。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发布会通报了多起“套路贷”案件,截至目前,全市已打掉“套路贷”团伙11个,刑拘犯罪嫌疑人135人,破获刑事案件76起,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财物价值人民币5482万元。
检察院:
提起公诉涉黑涉恶案件26件
珠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市扫黑除恶办副主任林伟征表示,全市检察机关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危害政治安全、社会安全及民生领域黑恶势力犯罪,依法从严打击。
2019年,共认定并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7件41人,共认定并提起公诉涉黑涉恶案件26件141人。依法办理了黄某伟等人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绑架等罪一案,吴某霖等人绑架、非法拘禁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陈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涉黑团伙案,梁某某等27人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黄某某等人强迫卖淫、强奸、寻衅滋事案等一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黑恶犯罪案件。
林伟征表示,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不放过、不凑数”的办案原则,严格落实省检察院对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同步审查制度,逐步开展市检察院对所有涉恶案件同步审查制度。
法院:
认定黑恶势力成员、“保护伞”共63人
珠海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市中级法院扫黑除恶办副主任周萍介绍,2019年全市法院一、二审共审结涉黑恶、涉“保护伞”案件35件,认定涉黑恶、涉“保护伞”案件28件,认定黑恶势力成员142人次。其中,生效判决共19件,认定涉黑恶、涉“保护伞”案件13件,认定黑恶势力成员、黑恶势力“保护伞”共63人,涉及金额278.5万元。
较为典型的案件有被告人陈某等15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一案。被告人陈某在珠海市香洲区水拥坑村开设赌场牟利,并多次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案件依法顺利审结。
采写/摄影:南都记者 王靖豪 通讯员 南颖 陈瑰琦 实习生 洪晓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