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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召开《珠海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

珠海有望成为全国第二个对无障碍城市建设专门立法城市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2年07月15日        版次:QA07    作者:王靖豪

  立法听证会现场。

  2021年12月,调研组前往珠海机场测评各类无障碍设施与服务。

  张海涛

  沈继光

  林冰

  蒋蓉蓉

  “对于未设置无障碍设施的交通站点,通报批评的效果到底有多大?”“对于机动车占据无障碍车位,城管和交警部门如何分工?”……日前,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召开《珠海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草案)》(下文简称《条例》)立法听证会,围绕条例在法律、行政法规基础上补充设定的法律责任条款进行讨论。

  听证会上,来自医院、公共交通站场、公共停车场、旅游景点等行业的代表,与残障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所组成的合计15位听证陈述人,就《条例》中有关条款提出了意见与建议。珠海市公安、司法、住建、交通、文广旅体、卫健、城管等职能部门及珠海市残联代表作为听证参加人,针对部分内容现场给出回复。

  “人大立法专门听取残疾人的意见,让我真切感受到作为城市主人的滋味。”曾楚曦是一位视障人士,从事音频制作工作,对于受邀参与听证会,他感到十分高兴,并在听证会上提出了关于软件内嵌网页加强无障碍技术的意见。

  这场听证会的召开标志着《条例》的意见征集、审议工作迈入新的阶段。据悉,目前《条例》将于7月下旬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三次审议,如果最终表决通过,珠海将成为继深圳之后,全国第二个出台“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的城市。

  关注焦点:

  加大不履行管养职责处罚力度

  明确各方权责避免推诿、扯皮


  听证会现场,多位陈述人指出,《条例》部分法律责任条款涉及的处罚力度仍有加强空间。对于《条例》关于交通站点未设置无障碍设施责任的条文,珠海市人大代表、珠港机场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海涛表示:“条文的表述是,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给予通报批评,这个通报批评究竟有多大作用?”张海涛建议,应当加大处罚力度,例如对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年终绩效进行扣分,将无障碍设施建设作为对其任命和续聘的重要依据。

  珠海市政协委员、北京市京师(珠海)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沈继光,则是针对《条例》关于未履行无障碍设施维护和管理职责责任的条文直言,相应罚款的额度太低。“对于相关部门没有履行职责导致设施不能使用的,条文的表述是罚款5000-2万元,我认为应该提升到10万元。”

  除了处罚力度的调整,对相关单位职责的明确也成为了现场代表讨论的焦点。沈继光指出,《条例》关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交通站点完善无障碍设施的表述有待商榷。“这个条款基本是由交通部门去落实,但又让交通部门主管监督,是否真的可以达成理想的效果?”沈继光建议,可增加城管等有关职能部门作为监督单位。

  珠海市政协委员、珠海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林冰则以自己的亲身经历提出,对非残障人士占用无障碍车位的行为,有待进一步在《条例》中明确主管单位。“之前我对无障碍城市的相关理念并不了解,经常出现把车子停在无障碍车位的情况,但从来没有相应的主管单位对我进行处理。无障碍车位的主管单位究竟是谁,应当进行明确。”


  立法进展:

  累计收到上百条修订意见

  许多已经应用在《条例》中


  据了解,自《条例》被正式纳入立法计划以来,相关工作的进展受到各界广泛关注。《条例》目前已在3月、5月经过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

  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工作科副科长蒋蓉蓉介绍:“在立法过程中,我们组织了非常多的调研,包括在网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累计收到了上百条对《条例》的修订意见,我们逐条进行梳理,许多已经应用到我们的《条例》中。”

  蒋蓉蓉表示,此次立法听证会的举行,旨在进一步听取包括残障人士在内的社会各界意见,使条例的规定更加符合珠海实际,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从本次听证会来看,各参会代表提出的意见都有较强的针对性,值得进一步研究。针对各参会代表提出的内容,我们接下来将进行整理,形成相应的听证报告,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新的《条例》征求意见稿,发放给有关部门再次征求意见,并将这些新意见吸收进最后的定稿当中。”蒋蓉蓉说道。


  南都观察

  推动无障碍城市建设立法

  夯实文明城市法治基础


  残障人士作为社会弱势的群体,需要社会各界的关心、关爱、理解和支持。珠海目前正处于深化文明城市建设的关键阶段,如何让残障人士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安全出行、便利出行,不仅体现着一座城市人文关怀的温度,更体现了一座城市文明建设水平的深度、广度。

  2021年9月,珠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南方都市报社、珠海市检察院等单位联合发布的《珠海市无障碍环境蓝皮书》(下文简称《蓝皮书》)指出,珠海无障碍城市建设存在无障碍设施建设不达标、管理维护不到位、服务水平滞后等突出问题;并发现,许多“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中,明确要求的无障碍建设、服务项目,由于缺乏必要监管、缺少执法依据等问题,导致残障人士出行、生活存在一定困难。在结合残障人士、专家等各界意见后,《蓝皮书》给出建议,加强无障碍城市建设亟须通过立法的方式,梳理明确各方权责,提高社会各界重视。

  珠海市司法局将《条例》提交至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标志着珠海正式迈入“无障碍城市建设”立法的进程。在此期间,“无障碍城市建设”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在珠海市文明办等部门的推动下,珠海市无障碍设施迎来了一轮大体检、大手术,排查问题、解决问题,在南方都市报后续组织的“回头看”调研中,此前所发现的问题90%以上整改完毕,其余部分均列出了整改计划。有残障人士坦言:“现在关心我们的人多了,社会上的无障碍设施都能用了,珠海这座城市的文明程度也体现出来了。”

  同时,《条例》对政府各部门权责的明确、对无障碍城市建设要求的明确、对违法行为以及处罚措施的明确,将为珠海持续深化文明城市建设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当前,珠海市以“产业第一、交通提升、城市跨越、民生为要”作为工作总抓手,若《条例》如期完成立法程序,珠海将有望成为继深圳之后,全国第二个对无障碍城市建设进行专门立法的城市。

  “无障碍城市建设”智库课题组 出品

  有爱无碍·《蓝皮书》访谈录

  系列报道

  统筹:南都记者 王靖豪

  采写/摄影:南都记者 王靖豪 实习生 张景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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