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与辖区司法所共建小榄镇“家事暖心阁”。
坦洲法庭开展“人民法官下村居”活动。
坦洲法庭与坦洲、神湾司法所开展“庭所共建”。
南都讯 记者吕婧 基层法院和司法所联动联调,共同构建老百姓家门口的“司法服务链”,让法律咨询、纠纷化解、普法宣传等优质司法资源更加触手可及。
今年,中山市委政法委大力推进“庭所共建”机制在全市落地生根。“庭所共建”有利于实现矛盾风险源头预防、前端化解,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南都记者了解到,目前,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4个基层法庭已经与16个镇街签订“庭所共建”协议;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与辖区司法所共建小榄镇“家事暖心阁”,黄圃法庭与辖区司法所在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等方面加强联动协作。
多元化解
法庭参与基层治理 广泛开展诉调对接
在中山市神湾镇,一个小区内有400多户业主因拖欠物管费,被小区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坦洲法庭接到案件后,决定主动上门。经过一番了解,法官发现,原来该小区新物管在入驻的时候没有召开业主大会,没有取得面积过半、人数过半业主的同意,所以业主认为不合规,不愿意交物业费。而物业公司则认为他们跟业主委员会签了协议,又作出了实实在在的服务,因此应该收费。
从2018年物业公司入驻至今,双方各种积怨已久。“物业服务有成本,拖欠物管费对公司造成很大的困扰”,小区物管公司相关负责人王先生说,无奈之下,只好向法院起诉了400多户拖欠物管费的业主。为了妥善解决纠纷,坦洲法庭出动全体干警来到这个小区。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当晚就有人交纳了物管费。第二天,物业公司表示又有业主主动来缴费。
“有的案件往往不能简单一判了之”,坦洲法庭庭长匡勇有多年的审判经验,在他看来,家庭矛盾,邻里纠纷,业主和物业之间的问题……这类案件要判决并不难,但只有让双方解开心结,才能真正化解矛盾。
还有一个案例让匡勇印象深刻。坦洲镇新合村有两户村民,因为新建房屋土地界限问题产生口角,经过多次调解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为了不让矛盾激化,去年7月份,新合村党委再次联合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四分局、坦洲司法所、坦洲人民法庭、测量公司等多个部门,对双方当事人的土地纠纷重新调解。经过不断协调,双方对土地界限划分和费用问题调解结果表示认可,一起耗时3年的土地纠纷得以解决。“为了做到案结事了,许多功夫要花在前期,花在法庭之外”,匡勇认为。
让更多有效力量提前介入,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这样的工作方式,正在走向制度化。从今年开始,中山法院与司法所共同探索设立“庭所共建”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参与基层治理的功能,广泛开展诉调对接工作。
诉源治理
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 源头解纠减缓案件量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沙溪法庭首先启动“庭所共建”。今年4月,该法庭与中山市司法局沙溪司法所、大涌司法所、西区司法所举行“庭所共建”签约仪式。
具体工作如何开展?沙溪法庭庭长胡佑亮介绍,开展“庭所共建”后,双方将进一步深化诉调对接、诉源治理、基层治理和普法宣传等系列工作。
在诉调对接上,法庭将加快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和调解中心建设,及时完善调解功能区设置。司法所可选派人民调解员到法庭诉调中心开展调解工作,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整合社会调解力量。在诉源治理上,将“法官走出去”与“社会力量引进来”相结合,法庭选派法官与人民调解员共同开展“下村居”活动,法庭可在司法所或有条件的社区、村落设立法官工作室,及时就地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切实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的发生。
在基层治理上,双方合力做好社会矛盾风险评估、化解工作,为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在普法宣传上,双方共同开展送法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积极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作用,提高群众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基层法庭的优势是,既熟悉法律,又靠近群众”,胡佑亮认为,在普通老百姓眼中,法官比一般调解员更具权威性;而基层法庭的法官对当地的民情风俗更加了解,因此调解起来也得心应手。
但有一个担忧是,在“案多人少”的现实情况下,法官还有没有精力投入调解?数据显示,目前中山法官每年人均受理案件量约为500件。“通过开展‘庭所共建’,从源头上化解纠纷,恰恰能减缓诉讼增量,缓解现在的压力”,胡佑亮认为。此外,“庭所共建”的模式也能为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诉前化解
瞄准小问题解决大民生 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对于坦洲法庭来说,“庭所共建”开展以后,已经有了一个清晰的努力方向。
坦洲镇毗邻珠海、邻近港澳,镇内房地产市场活跃,住宅小区物业类纠纷易转化成矛盾风险点。今年1-4月,坦洲法庭受理的物业纠纷案件就已超过400件,占全部新收案件的32%,增幅达139%,其中九成以上在坦洲镇。
小问题就是大民生。为处理好这一类问题,坦洲人民法庭今年首先将物业类纠纷的诉前化解作为诉源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先后走访住宅物业、商住小区的管理部门、实地查看“问题小区”的物业服务状况,初步掌握辖区内商住小区的管理难点以及问题小区的纠纷成因。
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6月9日,坦洲人民法庭牵头召开了“构建多元联动解纷机制,促进小区物业类纠纷源头化解工作”座谈会,坦洲镇综合治理办公室(司法所)、城市建设和管理局、金斗社区、合安社区、坦南社区以及小区住户达1000户以上的重点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代表参加。座谈会上,物业公司及业主代表围绕物业服务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水平等小区物业服务普遍性问题开展讨论。经过多方探讨,此次会议提出了物业纠纷源头化解的工作思路。
建立物业管理纠纷联系协调机制:坦洲镇综合治理办公室(司法所)和坦洲人民法庭、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商处理物业纠纷多元化解事宜,实现诉前多元化解、诉中联合化解、诉后跟踪问效的涉物业纠纷治理格局。
构建物业管理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整合优化司法行政资源,搭建多元共治平台,形成“三维”(政府职能部门、司法审判机关、人民调解组织)、“三调”(行政、司法、人民)联动工作机制,构建“一站式全流程”物业纠纷调处模式。
完善矛盾纠纷诉前调解对接机制:全面梳理物业矛盾纠纷调解程序安排,探索建立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前置程序,推进诉前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实现物业管理纠纷案件繁简分流。
坦洲法庭的尝试,是中山开展“庭所共建”模式的一次有益探索。根据辖区特点,有针对性地选择矛盾相对集中的领域,多方共同探讨,搭建起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平台。
据悉,自去年起,中山市委政法委、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中山市开展“人民法官下村居”活动实施意见》,组织两级法院289位法官入村,实现对全市24个镇街277个村居挂点联络全覆盖。今年以来,中山进一步打通联系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不断拓展“庭所共建”的内涵,深化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联动工作机制建设,在推动“无讼社区”创建工作,建立“法官流动工作站”等方面持续突破,走出“庭所共建”的中山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