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局等9个部门联合印发了《中山市新时代人才高质量发展二十三条》(以下简称“人才23条”)。据悉,今年的特聘人才评定工作已经启动,截止时间是6月30日。中山诚邀海内外英才来中山创新创业、安居乐业、建功立业。
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认定政策下月起不再执行
据悉,中山特聘人才政策是根据《中山市新时代人才高质量发展二十三条》,由宣传、教体、科技、工信、人社、农业、卫健等7个主管部门通过一定方式评出各领域创新价值较大、专业能力突出、业绩成果显著、作出积极贡献的人才,给予专项补贴、定向跟进培养、使其持续发挥作用的一项政策。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张远梁介绍,特聘人才政策是“人才23条”中分量最重的一个创新举措,已经实施了二十多年的中山市优秀专家拔尖人才评定、2015年起实施的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2016年起实施的事业单位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以及2020年起实施的企业举荐高层次人才政策,都是特聘人才政策的重要基础,这次推行的特聘人才政策是在前期局部探索的基础上全面铺开。
特聘人才政策实施后,中山自2010年起持续实行了12年的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认定政策就不再执行。从今年7月1日起,不再新增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现有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按原政策享受相应待遇,与特聘人才一并纳入中山市高层次人才范畴。这是中山人才分类体系的一次重大调整。
调整后,中山市高层次人才包括今年起评定产生的特聘人才,以及此前已有的1-8层次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对于在站博士后、博士、企业硕士、企业副高职称人才和新入选“中山工匠”的技能人才,则纳入青年后备人才范畴,提供“即来即补”的基本津贴,需要参评并入选特聘人才才能进入高层次人才队伍。
助力人才在不同赛道脱颖而出
张远梁指出,特聘人才政策实现人才分类评价。所谓“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特聘人才评定将过去“全市单一的人才认定标准”调整为“区分行业领域的多元人才评价体系”,将有助于不同领域、不同层次有真才实学的人才在不同赛道脱颖而出。
其次,部门单位有了更大的选才主动权。能否入选特聘人才,与人才所在单位、发挥作用密切相关,需要主管部门和单位认真研究和比选,用人主体拥有了主动权,也承担起更多的人才队伍建设责任,相信也会更好形成全市人才工作合力。
此外,在新政之下,新老人才都有参评竞技的机会。过去高层次人才主要是通过认定产生,只有新培养新引进的人才才能享受政策待遇,容易产生“来得早不如来得巧”、新老人才待遇不均的问题。特聘人才政策能够很好地兼顾过去、现在与未来。
张远梁介绍:首先,重点是着眼当前新培养新引进的人才,这是特聘人才的主要对象;其次,政策出台前已长期在中山工作的人才,也可以通过参评特聘人才获得新政策的支持,给予新老人才同场竞技的舞台,鼓励能者得之,甚至已经是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的人才,在原有的三年资助期满后也可以参评特聘人才,获得新的补贴和支持;最后是放眼未来,对还没有来中山的人才,只要谈好了计划入职的意向单位并承诺三年内到岗,同样可以参评特聘人才(科技创新和企业领域除外)。
特聘人才待遇
特聘补贴
A档补贴200万
中山特聘人才在待遇方面,可享受专项培养支持。主管部门将特聘人才作为本领域重点人才进行专项培养,持续跟进特聘人才在中山工作情况,对接做好工作支持,协调解决开展工作所需的各项保障,解决后顾之忧。
同时,还可以获得特聘补贴支持。可获得专门的经费补贴支持,用于生活、工作、学习等支出。其中,A档200万元、B档100万元、C档50万元、D档20万元,分三年发放。如果一位人才连续两次入选A档特聘人才,将可获得400万元支持。
子女入学
全市公办民办学校任选
在子女入学优待方面,A、B、C档特聘人才的子女新生入读幼儿园、小学、初中或从市外转学的,都可以根据学位情况按人才意愿优先安排,全市公办、民办学校(含幼儿园)都可自选。D档特聘人才子女新生入读幼儿园、小学、初中的,由市教体局统筹,镇街教育部门配合,根据学位情况按人才意愿优先安排,全市的公办学校(含幼儿园)自选。
医疗保障
三甲医院门诊专人导诊
此外,中山成立高层次人才医疗咨询服务中心,为特聘人才提供线上导诊、医疗咨询等服务。全市所有三甲医院门诊为特聘人才及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提供专人导诊服务。特聘人才每年可享受两次市人民医院康怡特诊中心免挂号费特诊服务。对因病需住院治疗的特聘人才,优先安排专家会诊、优先安排检查和手术、提供优质医疗和护理服务。
购房
无本市户籍享同等待遇
特聘人才即使户籍不在中山,购买商品房也可享受本市户籍居民同等待遇。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可享受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上浮5倍的待遇。可就近申请拎包可住的人才公寓。中山专设特聘人才中心尊享服务。中山国际人才港是服务全市人才的总枢纽,全市还设立了5个人才中心,其中一个就是特聘人才中心,依托中山市高层次人才联谊会,为特聘人才提供保姆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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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特聘人才五个环节
个人申报。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凡有意向来中山工作并承诺三年内到岗,或者已经在中山全职工作的人才,均可以申报参评特聘人才。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需要提醒的是,目前特聘人才分了7个领域进行评定,每期申报每人只能选择一个领域进行申报。
工作单位初审。人才所在单位或者计划入职的单位对申报人资格条件、佐证材料等进行初步审核,提出推荐意见。
主管部门评定。按照评分指标体系划分A、B、C、D四档提出评定意见,确定入选名单。
签约入聘。人才与工作单位、主管部门签订三方聘约,报市委人才办备案。特聘人才一般资助一个聘期,每个聘期三年。特别优秀的,经审批后可增加一个聘期,第二个聘期的档次不低于第一个聘期的档次。比如第一次评上C档,第二次参评至少要能评上C档才允许续聘。
管理考核。特聘人才需制定聘期内的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作为年度考核和培养期满考核的依据。由主管部门对特聘人才履约情况、发挥作用情况进行考核。市委人才办评估各领域上一年度评定特聘人才的质量和发挥作用情况,动态调整下个年度名额指标。
采写:南都记者 侯玉晓 通讯员 钟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