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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去年空气质量优等级达211天!

创近六年最好水平,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阶段性目标全部完成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1年01月28日        版次:QA03    作者:刘贤沛 吴进

1月18日,阜沙镇成片水杉红了。

2021年将持续推动建设美丽中山。

2020年,中山市空气质量等级优达211天,为大气十条实施以来近六年最好水平。在近日召开的中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专场上,介绍了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据了解,2018年中山出台《中山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全面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至2020年中山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全部完成。

空气质量优等级为近六年最好水平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杜敏介绍,2020年中山空气质量指数达标率达90.2%,PM2.5浓度为20微克/立方米,远低于32微克/立方米的目标值;地表水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为88.3%,优于66.7%的目标值,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水体断面比例为0%,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超过9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5%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100%;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均完成减排目标。

在蓝天保卫战方面。全市大气主要污染物浓度整体下降,6项污染物指标全面达标;空气质量等级优达211天,为大气十条实施以来近六年最好水平;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14位,空气质量改善幅度排名第4位。

杜敏介绍,全市燃煤锅炉于2020年8月全部完成清洁能源改造;完成301家VOCs重点监管企业“一企一策”综合整治;完成30家企业“油改水”;推动5家“共性工厂”投入运营,累计减排VOCs约2.19万吨;建成6个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点位,对上路行驶机动车进行尾气检测和执法;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调查登记和监督检查;发现并制止露天焚烧、流动烧烤摊位1020宗,检查餐饮企业364家;建成基于300个微观站的全市2公里×2公里空气质量监测网络。面对污染最频发的秋冬季节,组织全市各镇街各部门全力攻坚,最终实现空气质量全面达标。

南都记者了解到,目前中山市结合涉VOCs行业发展实际,制定了《中山市涉挥发性有机物项目环保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胡子冠介绍,《规定》适用于全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营运期内涉VOCs产排项目,实施的对象人群主要为涉VOCs排放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规定的主要措施包括严格源头控制、规范过程管理、加强末端治理、强化管理措施、生活源VOCs治理、VOCs共性工厂建设6个方面。全市原则上不再新、扩建使用高VOCs原辅材料的项目,对大气重点区域原则上不再审批新、扩建涉VOCs产排项目。

医疗废物处理能力“日产日清”

杜敏介绍,在疫情防控方面,加强医疗废物处理处置监管,做好调度和应急,确保医疗废物100%安全处置;累计对全市重点医疗机构、垃圾焚烧厂、生活污水处理厂、饮用水源、定点观察隔离点等敏感点开展环保核查超1500家次,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镇街和部门及时整改。

近来国内疫情呈现多地局部暴发和零星散发状态。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对辖区内医疗机构、隔离酒店、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在医疗废物贮存、转运以及医疗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方面。具体举措包括加强医疗废物产生及处置单位的日常监管,严格固废申报管理,开展约谈以及双随机检查;全覆盖检查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和隔离场所;2020年11月开始,市应急局联同生态环境、卫健等部门以两周一次的频率,开展市内在用隔离场所安全督导。截至1月中旬,共开展检查7次,检查隔离场所15家次。

根据全市检查情况,目前各机构的医疗废物均实现了规范化管理,每日产生的医疗废物经包装消毒后,暂存在医疗废物存储点,再由名城名德环保公司二次包装,装箱、专车专线收集转运至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高温焚烧处理。

经统计,中山市目前每天产生、收集及转运的医疗废物量不到15吨,而全市总医疗废物日处理能力已达25吨,因此,中山自身的医疗废物处理能力是完全足够的,能够做到“日产日清”。

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

在碧水攻坚战方面。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83.3%,全市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3条入海河流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考核目标要求。

从2017年起,中山对全市1041条河涌实施每个季度一次的水质监测,公布镇街排名,倒逼治水责任落实;投入3.4亿元建设全省领先的河涌水质自动监测平台进入试运行。大力推进黑臭(未达标)水体整治,15条城市黑臭水体已全部消除黑臭并顺利通过国家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检查组现场检查,非中心组团15个流域11个项目中目前已有7个流域共3个项目全面开工。

完成新一轮饮用水水源地问题项目大排查,新发现问题327个并分类推进整治。省政府于去年9月15日批复同意中山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完成206个入河排污口监督性监测,组织镇街对36539个入河排污口建立台账、开展规范化管理协同整治。印发《中山市入海污染物控制方案(2020-2030年)》,完成入海总量调查。核查四类入海排污口60个,封堵销号4个工业入海排污口、整改封堵7个生活污水入海排污口、消除5个水产养殖入海排污口。

净土防御战方面,完成60个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和3个重点工业园区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陆域土壤环境排查与潜在污染区域详查。修订《中山市污染地块环境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着力保障人居环境安全。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任务指标100%完成。

“清单”+“细则”确保责任落实

发布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娟对《中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进行了解读。《清单》详述中山市38个市直党政群机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并在此基础上补充了市税务局、中山海关和中山港海关等5个中央、省属单位职责。结合已出台的《中山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多方监督追责、确保责任落实。

李娟表示,环境治理是系统工程,既需要综合运用行政、市场、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也需要明晰政府、企业、公众等各类主体权责,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环境治理的良好格局。《清单》以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全面梳理各个方面的工作职责,突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做到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横向到边”;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打通生态环境保护履职的“最后一公里”,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得以实现“纵向到底”。

针对备受关注的“九龙治水”,李娟表示,《清单》明确市住建局负责代建中心组团黑臭(未达标)水体整治提升工程和纳入中心组团整治工程范围内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建设;明确市水务局负责统筹全市黑臭(未达标)水体整治工作,负责非中心组团各镇街黑臭(未达标)水体整治工作和纳入非中心组团整治工程范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建设。《清单》出台后,将进一步推动各镇街各部门知责、明责、尽责,对生态环境重点任务常抓不懈,形成全市合力,确保治水工作落实到位。

打好升级版污染防治攻坚战

杜敏表示,2020年中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21年将打好升级版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推动建设美丽中山。

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严格落实全市域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加强对氮氧化物和VOCs进行协同减排。提高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加强预报预警能力建设,提高预报准确率;制定污染天气应对标准化措施,确保污染天气发生以后,能迅速、高效地采取行动。开展碳排放达峰路线图研究,提出可行的碳排放峰值目标,提出合理的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

水污染防治方面。开展黑臭水体监测与评估工作,加快推进黑臭(未达标)水体整治。加大未能稳定达标的考核断面攻坚力度,狠抓近岸海域污染整治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继续对全市河涌开展全覆盖水质监测,倒逼镇街采取措施及时改善水质。提升饮水安全保障,建成3个饮用水水源地高空全方位监控站。

土壤污染防治方面。推动编制中山市土壤污染防治规划,提升中山市土壤环境管理能力。推进中山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确保中山市粮食安全。全力推进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项目建设。

采写:南都记者 刘贤沛 通讯员 邹丹 肖欢欢

摄影:南都记者 吴进

统筹:南都记者 王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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