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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拟禁养秋田犬、阿拉斯加等33种烈性犬,超过三分之一受访者对名录中阿拉斯加犬存在争议

市民最关心如何处理在养的烈性犬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4月30日        版次:FA05    作者:洪诗敏 杨韵仪

近日,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在官网发布《佛山市禁养烈性犬名录(征求意见稿)》,把包括秋田犬、阿拉斯加、松狮、藏獒在内的33种犬类入围禁养名录。对此,市民怎么看?南都记者通过热点站站队发起网络调查,超过三分之一受访者对名录中阿拉斯加犬存在争议。

与此同时,受访者最关注,已养名录中的犬类怎么办?对此,市农业农村局回应,已养了名录上的犬只,养犬人应当自烈性犬名录公布之日起两个月内自行处理或者送至犬只留检场所。养犬地址不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则可以继续饲养,做好免疫,规范养犬。

禁养名单有何考究?

性格、体形大小和有关伤人情况等计入考量

除了拟将33种烈性犬列入禁养名录,征求意见稿显示,名录中的犬类以及具有名录犬种血统的杂交犬不论大小,皆按照《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中烈性犬相关管理条款执行。目前征求意见稿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中。

33种烈性犬是怎么收录的呢?“烈性犬,是指本身脾气比较暴躁,而且很具攻击性的犬种。”市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告诉南都记者,为深入贯彻落实《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拟列入名录品种的性格、体形大小和有关伤人情况等,依据养犬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精神,借鉴其他地方的烈性犬名录和禁养犬只标准,提出了初步列入名单,并召集多个部门和业内专家进行集中座谈,最终根据佛山实际情况拟定征求意见目录。“初定的33种名单中,主要包括獒犬类,斗犬类,牧羊犬类等。根据《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城市市区范围内禁止饲养烈性犬。”

“像阿拉斯加主要是体型太大,如果主人力量不够,控制不到位的话,容易出现伤人事件。秋田犬也是超大型犬,性格也会主动攻击,一旦攻击人伤害性是很严重的。”市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目前还是征求意见阶段,两个品种是否最后列入,还要再论证。

数据

超过三分之一受访者对名录中阿拉斯加犬存在争议

南都NDX实验室热点站站队发出“佛山拟禁养33种烈性犬,你怎么看?”的话题调查,截至4月29日15时,共有2625位受访者参与本次调查。

其中,35%受访者自己或亲友家正在饲养拟禁名单内的犬只品种,38%受访者自己或亲友家有养狗,但不在拟禁名单内,没养狗的受访者则占27%。此次的调查数据显示,33%支持《征求意见稿》的受访者认为此举可以规范养狗,安全第一;23%则认为养狗自由,牵好绳子就好了;大部分受访者认为相比起犬只的种类,“更应该管好的是养犬人”,此类受访者占总数的44%。调查中,网友“oO”在留言中表示,所谓的烈性犬大多由于主人养狗的不良习惯,狗主人习惯不好,小泰迪也可以伤人。“与其一刀切,不如更多地宣传如何养狗,例如不要打骂小狗,出门牵绳等,就像不是每个父母都是合格的一样,很多狗主人也是不合格的,学会正确养狗,才是上策。”网友“峥嵘”则认为,在城市里养宠物犬可以理解,养烈性犬确实不合适:犬容易受外界因素影响,容易犯病,一旦伤人就是非养犬人能控制住的。

“阿拉斯加也算?”本次南都NDX实验室“热点站站队”的互动留言中,有受访者提出了自己的疑惑。根据此轮调查数据,在佛山拟禁养33种烈性犬中,争议最大的是阿拉斯加雪橇犬和秋田犬,共有32%的受访者对阿拉斯加雪橇犬或被列入烈性禁养犬而存在疑惑,秋田犬则以22%的比例紧追其后。“大型犬不一定是烈性犬,小型狗也不一定就温顺,比如腊肠犬和斗牛犬都很凶猛。”网友“后知后觉”在评论中写道。

当被问及“对于已经养了禁养名录中的犬类,如何处理”,超过一半受访者希望“禁止新增,但已在养的严格上证,规范管理”,认为可以“设置禁养区,而不是一刀切”的则占29%,还有16%受访者认为可以设置寄养中心。

“最关注”

已经在养的犬只怎么办?

有受访者建议分区管理、设过渡期

“秋田那么可爱,也要禁养吗?”“我身边有朋友想养阿拉斯加,虽然它很大只,但我觉得它没什么攻击性。”4月28日,南都记者在佛山一商圈走访,用随机采访的形式进行“佛山拟禁养33种烈性犬,你怎么看?”的街头访问调查。其中有受访者认为,在养犬管理上,更应该规范的是养犬人的行为,让养犬人正确养犬才是上策;也有受访者认为在城市里养烈性犬不合适,一旦犬只伤人就是非养犬人能控制的。梁女士则认为应该是细化管理,列明如果要养的话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接受什么培训,而不是完全禁止。

南都记者在街访中发现,不论赞同与否,受访者都很关注:已经在养且在禁养名录中的犬只怎么办?“养犬人要管理好自己的犬只。”由于自己比较怕狗,受访者刘先生并没有养狗。他比较关注的是,已经在养的且在禁养名录中的犬只怎么办?对此,受访者詹女士希望要预留充足的时间给养犬人安置犬只;也有受访者表示应该设置禁养区和非禁养区,进行分区管理。

对此,市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回复,已养了名录上的犬只,养犬人应当自烈性犬名录公布之日起两个月内自行处理或者送至犬只留检场所。“如果养犬地址不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则可以继续饲养,做好免疫,规范养犬。”

  他山之石

  广珠等地从体高、品种等标准 认定是否危险犬

今年1月,广州、深圳两地均有公布禁养犬品种,阿拉斯加犬并未被明确列入禁养犬品种。广州除了明确列出了36种危险犬外,还有两条危险犬认定标准,一是“体高(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超过71cm以上的犬只”,二是“市农业农村部门和市公安机关认定的其他烈性犬只”。

而在珠海,阿拉斯加也并没有被列入禁养犬,但除了列出了35种危险犬外,珠海《严格管理区内禁止饲养的危险犬标准及品种的通告》还列出了其他危险犬的认定标准,“由公安机关、畜牧兽医部门认定的体高(肩高)超过71cm以上的成年犬只,为危险犬”。

此外,深圳只列明了禁养的25种烈性犬,并未对犬只身高作出规定。

以犬只的身高来界定犬只是否属于危险犬,也存在不少争议。“像拉布拉多、哈士奇、金毛、巨型贵宾犬等大多都超过了71cm。”有受访者提出,身高并不能界定狗的性格,小型犬的攻击性也不能小觑,主要还是要看养犬人怎么管理犬只。也有受访者指出相比而言,若大型犬发恶,人更难反抗。

除了犬只限高外,广州对危险犬进行了分区管理。根据《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危险犬在广州一般管理区实行圈养,在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繁殖。而深圳则明确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区、商业区、工业区以及市主管部门划定的其他禁止饲养烈性犬的区域内饲养烈性犬。

采写:南都记者 洪诗敏 杨韵仪

摄影:南都记者 郑仲

数据收集: 热点站站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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