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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输”的退役军人徐建强:

曾勇斗3名歹徒 如今是环保卫士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1月08日        版次:FA07    作者:刘军艳

徐建强(右二)率领执法队伍对企业进行检查。

南都讯 记者刘军艳 通讯员黎惠沂 从18岁入伍,到41岁转业,进入地方环境部门工作,徐建强一直带着部队养成的“不服输”的信念,投入工作。2014年11月,他从武警佛山市支队转业安置到南海区环境保护局工作,现任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丹灶执法大队大队长。5年来,徐建强率领执法队伍,共处理环境信访案件约5500宗,检查企业近6500家,查处移交环境刑事案件8宗,以行动守护佛山的绿水青山。

遇群众遭抢劫 勇斗3名歹徒

1991年12月,徐建强参军入伍。1994年3月28日晚,徐建强在外出途中,听到“有人抢劫”的呼救,见一名歹徒正持刀抢劫一名女子,他立即上前,将歹徒制服。这时,歹徒企图用1000元收买他,被徐建强严辞拒绝,正当他准备将歹徒扭送至公安机关时,歹徒突然用方言大声呼喊同伙。等候在路边出租屋的2名同伙,一个手持菜刀,一个手拿长板凳冲出来,围住徐建强。徐建强与手持凶器的歹徒持续搏斗十多分钟,左小臂和右手背先后被砍伤。在歹徒分头逃窜时,徐建强忍着伤痛追出300多米,将其中一个歹徒擒获,扭送到派出所。

最后,徐建强因流血过多昏倒,所幸被公安干警及时送往医院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事后,徐建强回忆,“当时情况紧急,容不得多想,更顾不上自己身上的伤口,心里只有一个想法,就是抓住行凶歹徒,不能让他们逃走。”

因此次见义勇为,徐建强在1994年4月被佛山市人民政府授予“爱民模范”荣誉称号,同年8月,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荣记“一等功”。1995年2月,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荣誉称号,并颁发二级英雄模范奖章、证书。

41岁转业到地方 环保执法敢抓敢管

徐建强18岁参军入伍,2014年,41岁的他转业到南海。刚转业到地方,面对新的环境和新的工作,徐建强也对自己年龄偏大、职务起点低产生过困惑,一度感觉前途迷茫。但在部队多年所养成的“不服输”的信念使他坚信,只要自己端正心态,踏踏实实地工作,付出更多的努力,就一定能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有一番作为。

为提升业务能力,他抓住点滴时间,通过以会代训、以案说法、现场教学、交流互学等时机,不断汲取环保方面的知识。环保执法专业性强、覆盖面广、技术含量高,面对环境执法工作,徐建强敢抓敢管,率领执法队伍对企业在源头严防、过程中严管,对造成严重污染后果的坚决严惩。

2016年,大沥镇某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噪声、废气扰民,且遗留问题复杂,引发群众投诉和不满。徐建强带领执法人员到一线,在投诉点周边设点,对该厂实施24小时不间断检查,进行调查取证和提取监测数据,持续20多天,一天也未休息。最终,在各方协调下,该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2018年底至2019年初,丹灶镇某工业园废水超标,承包商与园区方之间摩擦不断,导致问题不断升级。为解决该环境污染问题,徐建强与镇工作组同承包商和园区方反复协商40余次,最终达成解决方案,避免了矛盾升级,环境污染问题也得到解决。“环保执法工作有苦有累,但我无怨无悔。”2018年,他被评为优秀军转干部。

严格防控日夜巡查

群众环境投诉减少36%

徐建强所在辖区内,不少住宅小区和工业区连成一片,因“邻避”问题导致信访投诉居高不下,针对这一情况,他带领执法队伍,通过宣讲普法、服务企业、严格防控、日夜巡查、专项执法等,进行预防和治理,还进行疏导和查处,使“邻避”问题得到缓解。2019年上半年,群众环境投诉案件相比上一年减少36%,赢得群众点赞。

当被问到对环保事业为什么会有很强的责任心时,徐建强说:“人活着就要干事情,干事情就要干好,要有点追求。”正是有了这股干劲,他对工作一直保持热忱和全力的投入。

5年来,徐建强率领执法队伍共处理环境信访案件约5500宗,检查企业近6500家,查处移交环境刑事案件8宗,为打赢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有力的执法支撑,用实际行动守护佛山的绿水青山。

姓名:徐建强

标签:爱民模范、英雄模范、环保卫士

经历:路遇群众遭抢劫,勇斗3名歹徒被砍伤,被佛山市人民政府授予“爱民模范”荣誉称号。转业进入南海区环境保护局,5年来率领执法队伍共处理环境信访案件约5500宗,检查企业近6500家,查处移交环境刑事案件8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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