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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沪深上市,一次性奖补300万元

高新区将建设投融资项目路演中心,推动成立全市科技金融联盟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4年07月19日        版次:HA07    作者:杨振华

  日前,仲恺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综合办公室发布《仲恺高新区科技金融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措施》(以下简称扶持措施),仲恺将以银行贷款贴息及融资租赁租金补贴、政银担专项贷款风险补偿金、省内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奖励资金、上市奖补、科技金融服务、股权投资基金奖励等形式,扶持区内企业或机构高质量发展。

  银行贷款贴息及融资租赁租金适用对象

  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原则上不超过两亿元  

  根据扶持措施,企业、机构申请专项资金所需资格条件与扶持内容以当年发布的专项资金申报通知为准,申报通知由区科技创新和投资促进局通过其官网发布。区科技创新和投资促进局负责受理企业及机构的申请,组织开展初审、专家评审等工作。

  银行贷款贴息及融资租赁租金适用对象为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原则上不超过两亿元人民币,并且具有持续进行研发、生产和服务能力的企业。政银担专项贷款风险补偿金适用对象为注册设立在仲恺高新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不超过两亿元人民币),单笔贷款期限≥1年且≤3年,借款对象及其实际控制人近两年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省内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奖励资金的奖励对象为注册地在惠州仲恺高新区,在广东省内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且两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企业。 

  推动成立全市科技金融联盟

  构建科技企业投资大数据库  

  扶持措施提出,开展“企业创新积分制投融资”试点,用好“广东省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惠州分中心”牌子,搭建仲恺高新区创新积分制科技金融应用平台,引入和打造专业化的科技金融服务运营团队,在工商注册登记、银行开户、资金托管、基金备案、税务规范、办公场地租赁等各个方面为区内科技金融机构提供一站式服务,协助入驻机构申请各类优惠政策和补助。

  在“广东省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惠州分中心”建设仲恺高新区投融资项目路演中心,全面整合、统一各园区、镇(街道)及平台、孵化器、加速器的各类路演活动,推动成立全市科技金融联盟。

  收集仲恺高新区投融资项目动态清单,打造“仲恺金种子”科技企业投融资路演品牌,为落户仲恺的股权投资基金提供更加丰富和精准的投融资需求信息,逐步构建全市科技企业投资大数据库。

  具体扶持措施

  贴息及贴租规则

  按企业年度平均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补贴已发生的利息,对年度营收2000万元以上(不含本数)、两亿元以下(含本数)的企业补贴比例不超过2%,对年度营收200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企业补贴比例不超过3%,单个企业年度贴息总额不超过50万元,且不超过当年度企业正常履约所支付的贷款利息总额。

  按企业年度融资租赁合同设备投资额(指融资额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融资租赁租金补贴,年度贴租金额不超过融资租赁合同融资额的2%,单个企业年度贴租总额不超过50万元,且不超过当年度企业正常履约所支付的融资租赁利息支出。对同一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补贴时间不超过两年。

  企业可同时享受银行贷款贴息和融资租赁租金补贴,两项叠加计算的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且不超过当年度企业正常履约所支付的贷款利息以及融资租赁利息支出两项之和。

  已获得其他各级银行贷款贴息或融资租赁租金补贴的企业应自主申报扣除。  

  政银担专项贷款风险补偿金规则

  仲恺高新区联合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设立仲恺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政银担专项贷款风险补偿金。专项贷款每年安排规模不超过10亿元,期限三年,总规模不超过30亿元,针对合作银行发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专项贷款,在不良率≦3%的范围内(>3%将不适用本风险补偿金),政府风险补偿资金、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专项贷款发放银行按照2:6:2的比例分担风险,引导和激励合作银行加大力度投放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  

  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奖补规则

  按挂牌日期的先后顺序,对区内每年在省内区域性股权市场成功挂牌的前六名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资金。

  成功申报且获得奖励资金的挂牌企业原则上两年内不得退出区域性股权市场,转板至新三板、境内外IPO的除外,若被扶持企业违反承诺,区级相关部门将保留追回奖励资金的权利。  

  符合条件企业上市奖补规则

  构建全领域、多层次支持企业上市的政策体系,建立多层次区级上市企业培育库,设立仲恺高新区上市企业服务中心,将仲恺高新区打造成惠州上市企业集聚区。

  注册地、纳税地均在仲恺的企业,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股票并成功在境内沪深交易所上市融资,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补。

  注册地、纳税地均在仲恺的企业,成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融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奖补,成功转板到沪深交易所上市,再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补。

  将注册地、纳税地整体迁入仲恺的上市企业,沪深交易所上市企业,给予一次性300万元的奖补,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奖补。 

  股权投资基金规则

  对在仲恺注册设立、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投资企业范围为创新积分管理系统内企业(非基金关联企业),按其股权投资基金上一年度实际投资仲恺高新区创新积分管理系统内企业总额的1%对其高管团队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奖励累计不超过100万元。股权投资基金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基金注册规模大于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当年累计投资仲恺高新区企业总额占基金注册规模比例不低于20%;

  基金注册规模小于10000万元,当年累计投资仲恺高新区企业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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