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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恺激活发展新空间,增加优质空间有效供给

撂荒多年的耕地不能承包来养鱼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3年09月01日        版次:HA07    作者:杨振华

  8月29日,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区分局局长张志勇来到仲恺高新区门户网“在线访谈”论坛,围绕“突出保障重大项目用地要素需求,统筹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推动仲恺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有网友提出,随着各项城镇建设的不断推进,全区保护与发展的矛盾开始凸显,仲恺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两方面如何平衡,营造高品质空间。

  张志勇表示,经济发展和环保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复杂的平衡问题。仲恺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合理控制国土开发强度,统筹安排生态、农业、城镇空间,构建科学合理、高质量的美丽国土空间格局。

  在生态空间方面,巩固北部生态屏障,构建蓝绿生态廊道,提升生态格局活力。开展林相改造与土壤修复利用,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保持山脊线的完整性和延续性,形成一道绿色、稳固的天然屏障。建设多条绿色生态廊道,发挥护蓝、增绿、通风、降尘等作用,形成脉络分明、城市共融共生的生态廊道体系。

  在农业空间方面,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全面落实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构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新格局。严格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指标,落实耕地规模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强化耕地管控性保护,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数量质量双到位。

  在城镇空间方面,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有序引导全区城镇建设。坚持底线优先、绿色发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科学管控建设用地。统筹城乡居住生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布局,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推动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优化。  

  大力推动低效闲置土地再开发再利用  

  网友提到,目前全区土地集约利用程度不高,低效闲置建设用地总量偏多,未来如何盘整挖潜,提升土地地均产值?

  张志勇表示,为提高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全面推进低效用地企业提质增效,仲恺主动研究对策办法,大力推动低效闲置土地再开发再利用工作,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精准调控增量用地供给。增量建设空间优先考虑城市重点发展平台、重点交通枢纽及交通廊道用地需求,保障区域公共服务设施以及水利、能源、环保等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需求。精准配置增量土地资源,提高产业用地比例,优化居住与就业关系,增加绿地、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用地。

  积极优化存量建设空间。结合产业结构调整、环境综合治理、土地综合整治等,加大低效用地盘活力度,拓宽存量用地盘活路径,激活发展新空间,增加优质空间有效供给。

  推动土地开发提质增效。加强土地复合利用,适度提高土地开发强度,提升单位土地的经济密度和产出水平,提升国土空间开发品质。

  建立“增存挂钩”“增违挂钩”的建设用地配置机制。以街镇为单位,建立新增建设用地与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成效、违法建设用地治理成效相挂钩的奖惩机制。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指标下发,将重点参考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违法用地数量,并结合镇街处置工作成效予以增加或减少年度计划安排。

  焦点问答

  农房翻修翻建要依法审批  

  网友:农房翻修或翻建有哪些规定,会不会被确定为违法用地?

  张志勇:在历史宅基地上的翻新、翻建一定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审批,否则会被认定为违法用地,面临被拆除的风险。

  存在以下八种情形之一的,不允许翻新、翻建:一是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国土空间规划的。二是建房申请未获批准的。三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或生态环境保护区的。四是涉及占用农用地但未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的。五是建新不拆旧或者一户多宅的。六是原有住宅房屋被认定为违建的。七是超出宅基地使用标准的。八是不符合宅基地申请资格的。例如,户口不在农村的子女因继承获得的农村房屋,是不允许翻建的。

  网友:家里一块耕地已撂荒多年,能否承包出去养鱼?

  张志勇:是不能够承包出去养鱼的。国家明确要求,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耕地要优先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生产。

  网友:农村宅基地中,“一户多宅”能不能进行登记?

  张志勇: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同意并公告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未分开居住的,其实际使用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依法按照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对于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形成“一户多宅”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并在不动产登记簿和证书附记栏进行注记。

  地块摘牌后两月内交付企业使用  

  网友:工业用地上已经建成的建筑物,改成商铺、办公楼、酒店、公寓等,出租作商业使用是否可行?

  张志勇:工业用地上已经建成的建筑物不得出租作为商业使用。我国实行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土地用途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得改变。对于工业用地上已建成的建筑物出租作商业使用的,涉及未经许可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

  网友:作为企业,拟入驻仲恺高新区,想了解地块在挂牌成交后,需多久可交付我司施工建设?

  张志勇:根据《仲恺高新区加快推进工业投资项目落地建设工作方案》规定,我局将于地块摘牌后两个月内完成场平并交付企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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