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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堵住事故源头,让悲剧不再重演?

建议推出惠民泳场 成立监管常设机构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3年07月21日        版次:HA06    作者:李晓慧 王诗媛 黎秀敏 郭秋成 蒋奇政 田飞 张嘉培

  惠州东江沙公园,不少市民在此游泳。

  治理

  南都针对野泳的问卷调查显示,超过一成人群长期野泳。面对野泳溺水事故频发状况,如何有效堵住事故源头,让悲剧不再重演?

  相关人士建议职能部门和相关机构,除了加强提醒之外,还要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野泳安全的认知,尤其是适龄的儿童和学生对野泳的危害认知更少,需要监护人和老师,以及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

  建议

  推出开放式游泳场或平价游泳场馆  

  “建议政府部门针对现有的野泳场地,经过实地勘察,选择1~2个相对安全的水域进行开放,社会组织可以协助承担管理的工作。”惠州市人大代表翁国平认为,可以参考大亚湾推出黄金海岸公共泳场的模式,推出1-2个开放式游泳场试点。翁国平建议,政府可以用告示牌的方式,对该水域的水下环境进行说明,并提供一定的救生设备。管理方面,在每年游泳高峰期,可以请游泳协会等社会团体,组织志愿者救生员,保障游泳者的安全。

  “惠州政府不是有文化惠民的活动吗,能否也推出体育惠民项目?比如,对于游泳类的运动项目,给市民补贴,让大家实现平价游泳。”市民吴先生建议,政府联合公益组织,设置专项的游泳基金,用于补贴游泳场馆,降低收费。从长远来看,今后政府的城市规划应将运动场馆的建设纳入其中,解决公众运动健身的需求。

  针对开放式游泳场,南都记者梳理发现,大理、玉溪等地已作出尝试,洱海公园海心亭水域就是开放式游泳场,当地游泳协会为游泳爱好者们搭起更衣的棚子。而在玉溪,政府修建了一条河道,可供游泳爱好者畅游。对于平价游泳场馆,在广州多个区就已经推出。南都记者发现,越秀区的越秀山游泳池、白云区的矿泉游泳场,价格均为15元/人,天河体育中心游泳馆为30元/人。 

  成立常设性机构 协调管理江河游泳  

  “一切侥幸,都是不幸的开始!溺亡原因主要是安全意识不够,防溺水措施没做到位,不戴泳圈,或是野泳过程中突然滑入深处,不幸遇难。”惠州市心连心公益协会战旗救捞队队长赵喜昌认为,首先要提升市民自身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尤其是学生。

  惠州市人大代表翁国平认为,目前需要建立教育、体育、公安、水务等部门整体配套的长效管理机制,制定强制性管理条例,成立一个常设性的专门组织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和区域,对江河游泳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监管

  建立“五位一体”防护体系  

  近年来,惠州不断完善部门、镇街、学校、家庭、社会“五位一体”的防护体系,有效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和精准管理,防溺水工作总体安全平稳。特别是学生溺亡数连续十年稳步下降,近6年学生溺亡数均为个位数。

  “随着暑期到来,惠州严格落实防溺水包保责任制和防溺水安全管理河长制,充分发挥民警及驻村辅警、村组(社区)干部、党团员、网格员、志愿者、林场和景区管理人员等力量,在高温天气的午后、晚饭前后等溺水事件多发时段,开展常态化一日三巡查,特别是加强高风险危险水域的巡逻管理,及时发现、坚决劝阻学生下水。倡导全社会,特别是发挥捡跑协会、钓鱼协会等户外或涉水活动社会群体力量,共同发现和劝阻学生野外玩水行为。”惠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说。  

  对在红花湖游泳违法行为立案32宗  

  “《惠州市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自2020年3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惠城区城管执法局依据《条例》赋予的职能,对红花湖景区游泳违法行为立案32宗,处罚金额共4950元。”惠城区城管相关负责人介绍。

  近期,惠州市红花湖景区管理中心联合龙丰街道办综合执法人员、新村派出所工作人员共40人,开展红花湖景区内禁止游泳联合治理专项行动。执法人员和工作人员在景区各大出入口,对携带泳具的游客进行劝返,同时,对违反《条例》规定的游泳行为进行综合执法。行动中,执法队员现场对15名违法游泳者进行批评教育,并暂扣充气泳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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