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日前,仲恺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综合办公室印发《仲恺高新区促进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支持方式、提升政策实效,不断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至2025年底,力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达到5个及以上,省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达到16家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600家及以上,科技孵化载体面积达到200万平方米及以上,当年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20亿元及以上,推动R&D占GDP比重达到8.0%及以上,争取在全国高新区排名进入前30名,争创国家一流高新区。
创新主体
对获中国专利金奖项目 奖励30万元
仲恺鼓励支持企业参加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对首次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企业给予每家1万元奖励,对非首次获得的给予每家5000元奖励。成立区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区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入库企业给予每家2万元奖励,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非首次认定的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对整体迁入仲恺的规上、规下有效期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
对连续两年自主申报享受惠州市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且研发费用年度增长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增量在100(不含)-1000万元(含)部分按2%给予奖补,1000(不含)-2000万元(含)部分按1%给予奖补,2000万元(不含)以上部分按0.5%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每年累计奖补金额不超过该企业上一年度对地方财政贡献的5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鼓励企业开展专利布局,对当年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给予最高1500元/件的资助,获得境外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最高5000元/件的资助。
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项目,分别奖励30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对获得广东专利金、银奖和优秀奖的项目,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
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第一完成单位,给予10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一、二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特等奖或一、二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新列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配套奖励,列入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给予10万元的配套奖励。对进行知识产权维权的区内企事业单位,对每家单位按实际诉讼代理费的50%给予最高5万元的资助。
支持区内高新技术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以市场化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产学研合作,相关服务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且技术合同执行完毕后,对购买服务企业按技术合同实际发生额的5%给予单个企业当年最高10万元的奖励。对促成科技成果在区内转化且上年度技术合同交易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按上年度技术合同交易额超出部分的6‰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励。每年安排不低于200万元的财政资金,通过科技项目、公开征集、揭榜等多种形式,用于支持对产业发展具有全局性、带动性,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和技术攻关项目。
创新平台
对新认定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 最高补贴500万元
为搭建创新平台体系,提升企业发展潜力,仲恺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的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动态评估结果为优秀、良好的省重点实验室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新认定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按该实验室建设投入的10%给予建设经费后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实验室依托单位上一年度对当地财政贡献的5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新认定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通过省新型研发机构动态评估的机构给予20万元奖励;对仲恺机构在市新型研发机构综合评价后补助中,获得A等级补助10万元、B等级补助5万元。对新认定市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按机构初始投入额度10%给予建设经费后补助,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的技术创新中心,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新建的省级技术创新中心,按创新中心初始投入额度10%给予建设经费后补助,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给予30万元、5万元的奖励;动态评估结果为优秀、合格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对新认定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按该工程技术中心投入的10%给予建设经费后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创新要素
对在A股上市企业 最高奖励500万元
仲恺以人才引育驱动高质量发展,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对获得国家、广东省、惠州市科技人才政策支持的团队和个人,按获得扶持总金额的10%进行配套奖补,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同时,为新引进博士后、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生分别发放生活津贴每人每月4000元、3000元、2000元、500元,申领年限为2年;同步配套住房补贴,落户惠州的博士后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5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万元;对到仲恺企业求职或就业创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高校所在地在惠州市以外的,每人发放一次性交通补贴500元、一次性住宿补贴600元;高校所在地在惠州市内的,每人发放一次性交通补贴100元;每年评选20名技师和100名优秀技师,分别奖励每人5万元、5000元。
在金融服务方面,对上年度营收2000万元以上且不超过3亿元、2000万元及以下的企业,分别按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年平均贷款余额的不超过3%、不超过5%补贴已发生利息,每家企业年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对上年度营收不超过3亿元的企业,按年融资租赁合同设备投资额不超过3%给予融资租赁租金补贴,每家企业年贴租总额不超过50万元,同一融资租赁合同最高贴租2年。企业可同时享受贴息和贴租,两项叠加年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
对在境内A股资本市场成功上市融资的区内企业,通过分阶段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注册地和纳税地均在仲恺的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创新层成功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对成功转板到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再给予一次性250万元奖励;将注册地、纳税登记整体迁入仲恺的区外境内A股上市企业,给予最高350万元奖励;对区内每年在省内区域性股权市场成功挂牌前三名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资金。
采写:南都记者 杨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