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民营经济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指标。惠东民营经济占据经济发展近“半壁江山”,但实际上民营经济发展还是困境重重。
据惠东县中小企业局统计,截至2019年12月10日,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到61428家,其中民营企业7086家,个体工商户54342户;预计2019年全县民营经济总产值1231亿元,同比增长5%;实现增加值432亿元,同比增长5%。全县鞋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6200家,预计2019年产鞋9.1亿双,产值302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和2.6%。
根据《广东省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和《惠州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精神,惠东推出《惠东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惠东十条”),2020年1月1日起实行。
NO.1
强化民营企业服务机制
健全完善惠东县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大力推动快速解决该县民营企业反映强烈和重大民营项目的关键性问题。完善惠东企业疑难事务“快办”平台,县领导每月第一周周五(节假日顺延)约见存在疑难问题的企业负责人,面对面研究解决企业问题,形成解决企业困难“直通车”。健全县、特色镇的中小企业服务公共网络平台,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NO.2
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各项降税减费政策,落实省市“实体经济十条”和“民营经济十条”等相关政策措施。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完善管道燃气定价机制、降低工业用地成本。支持民营企业利用“三旧”改造等政策完善历史用地手续,针对民营企业的不动产权证补办需求,采取集中处理协调机制、简化办事流程等方式完成补办工作。
NO.3
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建立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贷款差别化管理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自身风险状况和内控水平,适度提高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的容忍度。完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续贷政策,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基础上,加强续贷产品的开发和推广,简化续贷办理流程。对成功上市的民营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对成功在一级市场实现股权融资的民营企业,经审核确认后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探索设立2000万元的县中小微企业贷款信用资金池。
NO.4
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
坚决贯彻落实省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投资项目备案制度规定,简化审批程序,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平均审批时限压减至60个工作日。加快“多证合一”和“证照分离”改革,对国务院确定的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NO.5
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有关规定,任何部门不得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歧视性条款和准入门槛。鼓励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该县重大经济项目、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保障性住房等项目。对符合国家、省、市和县产业导向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数字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民营企业项目,采取“一企一策”的方式给予支持。
NO.6
支持小微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鼓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简称“个转企”),对首次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商贸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工业企业,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奖励。允许保留原字号和行业特点,对转型后办理土地、房屋、设备等所有权更名时,投资主体、经营场所、经营范围不变的,免收交易手续费。大力支持小微企业上规模(简称“小升规”),以现有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2000万元的小微工业企业为重点培育对象,建立健全全县“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
对新升规工业企业,并于首三个月正常报送数据的,给予不低于5万元的奖励,并连续三年县财政按其当年对本级财政贡献增量额度的50%给予奖励(企业降规后停止奖励,降规后再升规则再按50%奖励,同一企业累计受奖励不超过三年)。对新获评中国驰名商标的民营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对新获评省名牌产品的民营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NO.7
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
支持民营骨干企业承担国家及省、市、县重大和重点科技攻关项目。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创建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一批省级以上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创业基地。支持民营企业建设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通过项目资助、事后补助、社会资本与政府合作等多种方式给予引导扶持或合作共建。
NO.8
支持民营企业人才培养和引进
实施惠东县民营企业家培训工程,每年组织不少于20名民营企业家开展“赴海外、入党校、进名校”学习培训。免费培训不低于600人次民营骨干企业管理人员,优先安排初创型企业家、创业“小老板”和“专精特新”“小升规”企业主参加培训。引进具有核心专利技术的国内外人才来惠东创业,对在惠东自主创业(国家限制行业除外)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提供最高10万元、最长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且本地纳税额1000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享受10名高技能人才年入户指标和10套公租房优先申请权。
NO.9
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严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家公职人员各类违法违规扰企行为,对查实的扰企行为,追究当事人责任和领导责任。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依法维护涉案企业和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名誉权、经营权、企业字号、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人身权和财产权,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NO.10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各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度假区管委会,下同)要切实履行与民营企业依法签订的合同,纠正一些政府部门、大企业利用优势地位以大欺小、拖欠民营企业款项的行为,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的情况,对仅因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原因违约毁约的,依法支持企业的合理诉求,并将政务履约、守诺服务等纳入绩效考核内容。
采写:南都记者 黎秀敏
观点
希望能把
这些措施落到实处
惠州市老铭人服饰有限公司总经理邱泉顺:“惠东十条”内容很详细,也挺全面的,对推动惠东民营企业发展有推动作用,希望相关部门能把这些措施落到实处。
多举措缓解
融资难融资贵
惠东农商银行相关负责人:近年来,惠东农商银行从减费让利、完善金融服务、优化办贷流程等方面入手,多举措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切实提高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获得感。
通过丰富担保方式,降低融资门槛,履行社会责任。近年来,我行坚持信贷资金回归本源,大力支持地方实体经济发展,不简单抽贷、断贷,完善优化续贷服务模式。目前,我行小微贷款余额69亿元,占各项贷款的60%以上,2019年新增可贷资金的73%用于当地,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同时,我行将马上推出“年审续贷”管理办法,对于生产经营正常、信用良好、符合流动资金贷款续贷条件的企业,在有效管控风险的前提下,我行将采取无还本续贷的方式,减轻企业还款压力,缓解企业流动性紧张的问题,帮助企业维持或恢复正常生产经营。2020年继续开展“信用惠东建设”工作,将继续在总行和全县51个网点设置信用惠东建设专栏和宣传架,大力开展信用惠东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