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累社会经验、挣点零花钱、为父母减轻经济负担、打发无聊假期生活……如今,不少学生出于各种目的假期兼职。然而,一些无良老板或无良中介利用学生涉世未深、思想单纯又不知如何维权等特点,使得学生在兼职时上当受骗及被“欺负”的事件频频发生。
随着假期结束,类似的投诉增多。南方都市报走访发现,企业相对规范,问题基本出在中介机构上,要么克扣工资,要么卷款跑路,东莞人力资源中介市场亟须整顿。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呼吁,学校、家庭承担起相应的监管责任,对学生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
案例
1
暑假工被中介“克扣”夜班补贴
“虽然才400元,但也要帮孩子拿回来,这是对她工作的肯定。”8月29日,华先生向南方都市报反映,自己在塘厦打暑期工的孩子在回学校上学之前被拖欠工资了,多次找企业和中介,都没有结果,希望政府部门能够介入处理一下。
华先生的女儿在江西赣州一所中专读书,今年9月大专。今年暑假,在东莞快帮人力资源公司的介绍下,她来到东莞塘厦镇康舒电子有限公司做暑期工,做完一个月后,东莞塘厦镇康舒电子有限公司却将工资发到东莞快帮人力资源公司的账上,中介公司没有及时将工资发给孩子,而是拖欠很久,最后还克扣了夜班补贴。
8月31日,南都记者就华先生反映的情况,找到东莞市塘厦劳动部门。工作人员回应,一直在协调处理。据介绍,8月23日,华某与其父亲到塘厦分局信访窗口投诉东莞市快帮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因工时计算误差导致拖欠其2021年7、8月份工资及夜班补贴共计1135元。8月24日下午,该局组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由东莞市快帮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支付华某576.24元结案,现华某父亲再次提出夜班补贴400元诉求。
经向用工单位康舒电子(东莞)有限公司调取华某2021年7、8月份工资单及银行转账记录查得,华某的工资系由康舒电子(东莞)有限公司直接通过银行转账发放。华某2021年7月份工资3183.79元、8月份工资2549.76元,其中已包含夜班津贴400元。康舒电子(东莞)有限公司于2021年为华某参加社会保险,代扣社保费用352.52元,华某对此不知情。经过解释和协调,东莞市快帮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于9月1日通过微信转账向华某退回社保费用及商业保险费用共计400元。
2
暑期工只拿到一半工资
在广西桂林上大学(目前大三在读)的大学生小王,今年暑假和几名同学到东莞打暑期工,赚学杂费。7月12日,他们通过网上一家中介公司,找到东莞黄江镇一家企业上班,当时谈好的工资是一个小时16元。
“中介公司在东坑镇永生工业路上的一个小店里面,非常小。当时中介跟我们签合同,就只让我们签字,合同是什么内容我们都不知道。后来他们用车把我们十个人送到黄江一家企业,干了40多天,原本应该有8000块钱,但只给我们结了一半的工资。”
小王说,8月底暑期工结束后,中介人员把他们带回东坑的中介公司,只给了4000多的工资,就借故离开了。他们几个人在旁边找了个小旅馆,蹲守了一夜。“我们一直联系中介,一开始他们拖着说没空,后来就直接说没工资给了。”
小王说,第二天早上,他们去了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劳动部门找到小王他们打工的工厂,协调中介又每人支付了1000多块钱,剩余部分还是拖着不给。
3
中介员工卷走学生6万多元工资
从以上的例子来看,问题都出在中介。梅州的学生小曾和他的11名学生工友因为遇到无良中介员工,工资被中介员工卷走了。
小曾(化名)今年通过新东顺人力资源(东莞)有限公司介绍,到东莞市精诚研磨科技有限公司上班,8月底结束暑期工工作,但工资却一分钱拿不到。
“我们打工的企业说,我们这笔暑期工的工资都支付给了带我们来的中介公司,让我们去找中介,但中介有员工带着这笔钱跑路了,所以我们的工资找不到人支付。”小曾说,仅他们这一批拿不到工资的暑期工就有11人,一共有6万多元钱。
8月底,这批暑期工和部分家长集中到孩子打工的企业门口讨薪,并报了警。后来在当地劳动部门的协调下,涉事的企业和中介才一起支付了这笔暑期工工资。
4
6名学生被拖欠1万多元工资
6名来自江西赣州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总共少拿了11635.7元的工资。
“因为疫情,孩子们要提前回学校,原本每个人可以拿到六千多工资,最后只拿到一千多元。”8月18日,曾小姐向南方都市报反映,其小孩等十几个学生到东莞市凤岗镇雨湖路东莞市力辉马达有限公司打暑假工,刚开始谈好十五六元/小时,签了四十多天的合同,预计有六千元左右的工资,本应该到8月25日才结束,但因疫情,学校要求提前回校,所以被公司扣除工资后每人拿到手只有一千元,太不合理了。
8月30日,南都记者就此事找到东莞市凤岗镇劳动部门,证实确实有此纠纷。南都记者介入后第二天,包工头曾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分别补发了6名学生工的工资,合计11635.7元。至此,6名学生工的工资已全部结清,该事件得以解决。
事后,凤岗镇就此事也给出了情况通报,2021年7月份,包工头曾某带领了6名来自江西赣州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到东莞市鸿茂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凤岗镇,属劳务派遣机构)。鸿茂公司与力辉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并将该6名学生工派遣至力辉公司上班,至2021年8月中旬离职回校。
经了解,力辉公司、鸿茂公司及包工头曾某与6名学生工就工资结算存在争议,截至6名学生工离职时,包工头曾某已支付6名学生工工资合计11378元(包括6名学生工在职期间合计借资的4600元),6名学生工表示尚余部分工资未结清。
经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后,8月31日下午至晚上,凤岗分局执法股组织了力辉公司代表、鸿茂公司代表及包工头曾某到凤岗分局配合调查处理该事件。凤岗分局执法股工作人员向各方详细解释了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责令立即发放欠薪,同时积极组织各方协商调解及核算该6名学生工上班及工资情况。
经多次协商,至晚上约10时20分,力辉公司、鸿茂公司、包工头曾某及6名学生工就上班工时、工价、应扣除的餐费、水电费、保险费等协商达成一致。按13元/小时的工价计算工资,6名学生工2021年7-8月份应发工资合计23013.7元,扣除餐费、水电费、保险费、借资及已发工资,应补发工资合计11635.7元。
5
打暑期工差点要不到工资
来自贵州的小薇,今年刚高中毕业。今年7月,18岁的她,去南京找姐姐(还在读书)时,通过网上找到了一家东莞的劳务公司。劳务公司的中介跟她们说,安排她们进东莞的工厂打暑期工,工资按15元/小时算。7月20日,在中介的安排下,姐妹俩进入东莞东城一家工厂,同时进场的还有另外一位女学生。
小薇姐妹俩在工厂里从事的是组装手机壳工作,一直做到8月25日离职。小薇说,进厂前,劳务公司的中介和她们签了一份合同,“当时我们也没很仔细看,直到工作结束,才发现合同有问题。”那份合同既没有盖劳务公司的公章,连甲方乙方都没写清楚。
相对幸运的是,小薇她们在工厂打暑期工期间,工作生活还算顺利。只是离职后结算工资时,才发现没那么简单。小薇说,劳务公司的中介先是说工厂没有结算工资,然后又找各种理由推脱。8月27日晚,好不容易联系上中介后,对方说只能按照7元/小时结算。厂方的工作人员告诉她们,工资方面已经按照约定,于8月26日结清给劳务公司了。
距离开学的日子越来越近,小薇她们急着回学校,再次跟劳务公司的中介联系上,对方说只能按10元/小时算工资。小薇说,哪怕按10元/小时来算工资,她原本可以拿到3900元,但最后结算时还是被中介扣掉了730元。急着要回学校的她们,也只能接受。
与小薇姐妹俩同时进厂的另一位暑期工小韦表示,因为自己在8月27日前要回到学校,也没时间跟劳务中介去纠缠,最终只能拿到2000多元工资。
事后,南都记者联系上小薇打暑期工的工厂,相关负责人透露,厂方与劳务公司之间的结算,确实已于8月26日按照合同支付给了劳务公司,而且在暑期工进厂工作期间,也给予了相应的安排。如果暑期工与劳务公司之间还有未解决的问题,建议可以找人社部门协调处理。
部门
对违法违规中介依法从严处理
南都记者从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社局)了解到,近年来,人社部门收到关于学生暑期工的投诉多是围绕薪酬方面,双方对薪酬数额存在争议。经过介入处理,事件均得到妥善解决。
据悉,每年6月起,市人社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劳动用工大检查;另外,还强化监管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于违法违规的劳务派遣机构、职业介绍组织或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一律依法从严处理。
此外,市人社局还注意加强宣传教育。对于确需与暑期学生进行实习合作的用人单位,引导用人单位直接前往意向学校或通过当地教育部门,与学校负责人及学生本人进行联系并订立书面协议。书面协议不仅要对实习期间的人数、性别、年龄、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计发等作出约定,还要对正式实习关系建立前的食宿、交通等费用承担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
呼吁学校、家庭承担起监管责任
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也是防范化解暑期社会实践纠纷的关键。为此,东莞市人社局建议学生要通过正规渠道寻找工作机会;要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要强化防骗防拐意识,不轻信社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或者有关个人的口头承诺,订立实习协议前要核实当事人身份,并确认实习单位名称、地址等相关信息。若以任何名义被要求缴纳费用,应仔细甄别,不轻易交费,交费后要保留好相关凭证。
学生工在假期实践期间相应权利受到侵害时怎么办?市人社局表示,对在接收暑期实习方面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报酬计算标准以及支付方式等方面的争议,自行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无果的,及时拨打12345热线电话或采取其他线上维权渠道,也可直接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反映。
此外,市人社局呼吁学校、家庭承担起相应的监管责任,对学生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对于暑期外出务工的,要提醒各项注意事项,强化人身财产安全意识,发现学生务工遇到问题时,及时介入提供必要的帮助。
律师
学生应提前做好“功课”,学会“避坑”
在校学生选择暑假兼职,不仅可以获得一些经济补贴,还可以得到一定的社会历练。广东盈隆(东莞)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鹏认为,在目前暑期工环境有待整顿提升的情况下,参加暑期兼职的同学,要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提前做好“功课”,学会“避坑”。
首先,有暑期兼职意向的学生,需要年满16周岁。未满16周岁,不要参加暑期兼职。其次,尽量集体出行,到相对集中区域内的企业进行暑期兼职,尤其是女同学,尤其注意结伴参加暑期兼职。相关案例显示,暑期工发生的恶性案件中,较多数是发生在单独或者少数几位同学参加兼职的过程中。集体兼职,尽量选择位置相近的企业,有利于同学们相关权益的保护,也有利于人身、财产安全。如果发生纠纷,也有利于互帮互助,保护好自身权益。
其次,要做好前期准备。例如,提前学习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晓出现纠纷后应该如何维权,不会慌乱。通过目标企业所在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的投诉咨询电话,提前查询目标企业的相关用工情况等。将自己的兼职企业的名称、地点等尽可能多的情况告诉亲属或朋友,做好紧急情况的预案。
学生要有证据意识,提高保护自己的能力。按照我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用人单位或劳务中介,无权向劳动者收取押金、介绍费,更无权扣押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且不能安排暑期工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要与用人企业签署书面的用工协议,明确用工单位主体,兼职期限,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工资计算方式,发放时间、发放方式等。即便没有书面协议,也要保留工牌、打卡、工作量计算等凭证,或者使用手机拍摄、录音等手段,保留证据。
最后,最重要的是保护好自己,遇到危险,遇到纠纷,可以即刻结束兼职,离开纠纷之地,并及时报警,告知家人和同行的同学和老师等,寻求劳动监察部门、法院等行政司法部门的帮助。
策划:南都记者 申鹏 何永华 统筹:南都记者 刘辉龙 采写:
南都记者 刘辉龙 黄馨莹 莫晓东 韩成良 黄芳芳 摄影:南都记者 刘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