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中心助力企业渡过难关、减少疫情对职工的影响。
企业稳定、职工得益事关公积金制度的长远发展。今年以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一系列“硬核”措施。从保障受疫情影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到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惠企政策的推出,市公积金中心始终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工作的头等大事,把助力企业渡过难关、减少疫情对职工影响的阶段性政策措施抓紧落地。
为企业带来约528万元资金周转盈余
3月12日,市公积金中心出台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惠企政策指引,明确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与职工充分协商后,即经工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可在2020年2月至6月30日按规定申请缓缴、停缴或降低缴存比例,最低至1%。企业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或到归集银行柜台申请。
据统计,截至3月26日,东莞全市申请缓缴的企业21家,停缴20家,降低缴存比例的13家。而该阶段性的惠企政策,预计为企业带来约528.08万元的资金周转盈余,帮助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复市。
保障疫情期间职工合法权益
受疫情影响企业缓缴、停缴住房公积金的,市公积金中心也会切实保障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根据《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惠企政策指引》,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依规申请缓缴、停缴2020年2月至6月住房公积金的,其职工缴存时间连续计算;疫情防控期间,《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往前推算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申请贷款。
对于受疫情影响已经产生逾期的贷款,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对于受疫情影响需调整还款安排的贷款,借款人可申请延期还款,最晚可延迟至2020年7月偿还应还款项。公积金贷款宽限处理的服务对象为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失去收入来源的四类公积金借款职工。
企业申请停缴、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为此,市公积金中心明确提出,企业计划采取这些措施时,要和员工充分协商,得到职工理解和支持。如企业故意拖欠,职工可向市公积金中心举报反馈,市公积金中心将依法依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多措并举助力职工应对疫情
值得一提的是,从3月1日起,东莞开始实施新修订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其中“新增低缴存额全额提取和租住公租房据实申请提取”、“新增贷款最长年限统一设定为30年政策”、“新增商转公贷款顺位抵押做法”等多项政策,都有助于职工应对疫情,减轻疫情期间的资金压力。
同时,市公积金中心还优先加快网办系统功能开发,在人脸识别、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更多业务网上可办。目前,职工可通过网厅、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办理提取查询、贷款查询、还款查询,租房提取、物业费提取、退休提取,开通自助服务、绑定银行卡等多项业务。下一步,市公积金中心还将实现再次还贷提取网上办,让广大职工在家就可办业务。据统计,疫情以来,通过线上渠道办理的业务量达41.19万笔。
文/黄慧萍 刘庚怀
制版:杨存海 郭红霞 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