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李斌(即梦AI生成)
《深圳经济特区预付式经营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发布
●消费者自预付款之日起七日内未兑付商品或服务的,可要求经营者退款
●经营者应当自消费者要求退款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全额退回预付款
●消费者付款后获得的赠品或者赠送的服务,应当退回或者支付合理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