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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推出“阶梯式奖励”,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企业年销售额达标最高一次性奖励800万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5年09月04日        版次:NA06    作者:张小玲

  企业做大做强离不开真金白银的支持。龙华区近日印发《深圳市龙华区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修订)》,针对多个商贸领域推出“阶梯式奖励”,年销售额达标的企业最高可获8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在经济稳增长大局中,消费一端连着民生福祉与预期,另一端连着企业投资与利润。今年上半年,龙华区以多种形式不断推动消费扩容提质增效,激活消费潜力,助力消费市场蓬勃发展,推动服务业发展质效持续提升。上半年,全区服务业(第三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9%。龙华区党代会报告明确今年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全面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主力区,全市42个区域级活力商圈中,龙华区占据7个。

  为进一步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龙华区近日印发《深圳市龙华区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修订)》(简称《若干措施》),放出实打实政策红利,全力推进“数字龙华、都市核心”建设。

  据介绍,《若干措施》包含总则、支持措施、附则,共三章十八条。主要围绕商贸服务业产业,从支持潜力型企业成长、支持商贸服务业发展壮大、支持商贸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支持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支持生鲜电商前置仓建设、支持首店引进、支持参与促消费活动、鼓励参加境内外展会、促进教培和会议会展团队消费、降低企业投保成本等十个方面,对实际经营地在龙华区的独立法人企业进行重点扶持。

  为支持商贸服务业壮大,《若干措施》制定了非常细致的“阶梯奖励”额度,例如对年销售额首次达到2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20亿元、10亿元、2亿元的批发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8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20万元奖励。

  为鼓励有一定规模的商贸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激励企业释放增长潜力,该条措施中,对年销售额达标的零售企业,年营业额达标的住宿、餐饮、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以及年营业收入达标的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均有明确的对应金额奖励标准。奖励金额最高800万元,最低20万元。

  《若干措施》支持商贸业进行数字化转型升级,对年销售(营业)额达到一定标准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购进数字化设备、开展数字化改造的,按企业数字化改造投资总额的20%给予资助,单家企业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支持生鲜电商建设前置仓,单个前置仓建设投资额超过1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资助,单家企业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为丰富区域商业生态,《若干措施》对年营业收入达到一定标准,且营业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的商圈、商业综合体、特色商业街等商业载体运营主体,引进实际经营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的龙华首店,且持续经营一年以上的,给予商业载体运营主体按每家首店一次性5万元的资助,单个运营主体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此外,对参加“龙华购物节”活动的购物中心、商业综合体、汽车销售4S店,活动直接投入费用不低于5万元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资助。对年销售额达到一定标准的批零企业、电商平台企业、直播平台企业和直播电商服务机构,在龙华区举办直播带货促销活动,直接投入费用高于10万元的,按活动投入费用的30%给予支持,单家企业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通过《若干措施》的实施,龙华区将建设一批创新示范、辐射带动力强的商贸服务业项目,稳妥有序开展智慧商圈、智慧商店示范创建工作,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影响广泛品牌产品,集聚一批创新引领的商贸服务新业态企业,建立起门类齐全、结构合理、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商贸服务业产业体系。力争到203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2200亿元,涌现一大批各具特色、动力强劲的大中型商贸服务业企业。《若干措施》自2025年9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采写:南都记者 张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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