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基金本是“看病钱”“救命钱”,然而中医馆的经营者王某竟联合两位员工利用医保制度骗取医保资金,近期,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发布该起诈骗罪的判决结果,判决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周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案情
空刷17人医保卡
骗取医保基金176万余元
王某在深圳经营一家中医馆,陈某担任店长,周某负责管理药房。陈某在经营过程中了解到深圳社保“超支报”政策,发现医保个人账户归零后仍然可以正常使用,遂将该情况告知王某。
为使中医馆扭亏为盈,王某、陈某、周某商定采取虚开诊疗单、空刷医保卡的形式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三人先后收集40余人的医保卡,并虚构其中17人到店理疗或消费药物的事实,长期空刷医保卡骗取医保基金。
2023年9月,公安机关依法传唤三人调查。经查证,2019年6月至2023年9月,王某、陈某、周某等人持上述17名人员的医保卡进行空刷,空刷金额合计263万余元,其中医保基金支付总额达176万余元。事发后,三人已退赃,钱款均已退至深圳市医保基金管理中心。
审理
依法判决三位被告人
犯诈骗罪
被告人王某、陈某、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开医疗费用、空刷医保卡的形式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在共同犯罪中,王某、陈某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周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减轻处罚。考虑到王某、陈某、周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及时退缴犯罪所得,综合本案的犯罪事实、行为性质、危害后果、悔罪表现等情节,决定对三人减轻处罚。
综上,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该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说
南山法院法官:勿将医保卡借给他人使用或参与非法药品交易
医保基金是为保障人民健康而设立的专项基金,涉及每位公民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医疗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任何人员和机构都不得对医保基金动“歪脑筋”。违法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不仅破坏了医保秩序,还可能造成医保基金的流失,给基金正常支付带来巨大压力,最终损害的将是每一位参保人的切身利益。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要切实提升法治意识,严格在医保范畴内报销医疗费用,切勿因“小利益”造成“大损失”。在日常生活中更要严格防范,不要将自己的医保卡借给他人使用或者参与非法药品交易,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相关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来源:南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