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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租房提取从65%到80%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3年08月04日        版次:NA01    作者:陈荣梅

  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专柜前,一名客户在等待。 南方日报记者 鲁力 摄(资料图)

  南都讯 记者陈荣梅 8月3日,记者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拟普惠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至月缴存额的80%,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值得注意的是,去年11月,每月可提取的公积金由当月应缴存额的50%上调为65%。

  非深户、青年人可全额提取

  《通知》规定,自该通知施行之月起12个月内,在深无房的职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每月最高提取额度由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提高至80%;在深无房的新市民(非深圳户籍)、青年人(35周岁及以下)职工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多子女家庭可全额提取

  两孩及以上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深无房的,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在市住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提供租房合同、租房发票,可按实际月租金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月应缴存额限制。  

  承租公租房职工可全额提取

  明确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条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可以按实际租金全额提取,不受月缴存额限制。符合新市民、青年人或多子女家庭规定情形的职工,也可按相应规定提取。  

  每月可自动提取、交房租

  前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上线租房委托提取业务,职工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委托该中心每月定时、自动提取住房公积金,实现租房提取业务“无感”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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