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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消委会发布上半年投诉数据分析报告

教培、餐饮投诉减少4-5成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3年07月21日        版次:NA07    作者:南方+

  教育培训投诉同比减少49.36%、餐饮/住宿服务投诉同比减少40.93%。7月19日,深圳市消委会发布2023年上半年投诉数据分析报告,揭示了深圳消费投诉的新变化。

  报告显示,2023年上半年深圳市、区消委会共收到消费投诉11.5万宗,同比增加5.22%。其中,来自315消费通平台的消费投诉6.7万宗,同比减少23.63%;其他渠道消费投诉4.7万宗,同比增长126.16%。

  而315消费通系统投诉量较高的行业中,教育培训、餐饮/住宿服务行业的投诉量却出现同比降幅较大的情况。据分析报告指出,主要原因是校外培训服务投诉量以及生鲜配送投诉量显著减少。

  从消费投诉性质来看,涉合同、售后服务、虚假宣传的投诉占据了315消费通系统的投诉排名前三。合同类投诉主要问题包括退费难、商家停业/跑路、合同履约问题等;售后服务类投诉主要表现为售后服务不畅、售后服务态度差等;虚假宣传类投诉主要问题包括虚假宣传服务或商品效果/功能、作虚假承诺、诱导消费等。

  案例

  A

  演唱会门票不可退改引质疑

  ●案例:

  消费者于5月8日购买了某歌手7月8日深圳演唱会门票,购票后消费者因个人情况无法按时观看演出,当即向售票平台和主办方申请退票,遭拒。  

  ●评析:

  本案属于票务合同纠纷。稀缺性、时效性并非演出行业独有特性,航空、铁路、旅游业等具有类似特性的行业均有合理退改方案。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如果售票平台或主办方仅销售“不退不改”门票,一定程度限制了消费者退换票权利,不能以“不退不改”为由拒绝退票。  

  ●消委会:

  演出门票不可退改已成为行业惯例。建议经营者参考推出可退改门票,并且合理定价,通过完善实名制、阶梯式退改制度,充分保障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B

  短视频平台培训服务诱导消费

  ●案例:

  消费者诉称某培训公司人员通过抖音直播间添加其抖音号,在一系列宣传诱导下,其交费599元报名了短视频带货课程。商家承诺一对一指导教学,宣称学习后3天见效,15天可赚回学费,稳定后每月可赚万元,未达效果可退学费。

  消费者购课后,商家未对其提供针对性的指导服务,只有自行观看的视频链接。消费者申请退款没有得到回复。  

  ●评析:

  本案属职业培训纠纷。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商家向消费者宣传保本稳赚,明显属于虚假广告和误导宣传。商家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陷入错误认识,消费者可主张退还费用。  

  ●消委会:

  建议短视频平台加强对培训领域带货主播、博主的资质审核,加强对视频内容的审核和监管,加大对违规营销内容的打击惩处力度。

  消费者观看短视频或直播时应保持理性,避免被低价优惠、零门槛高回报、名额有限等营销广告诱导,下单前仔细甄别服务的真实信息,切勿盲目跟风购买,并保存好视频内容、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相关证据,遇到问题及时联系商家和平台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来源: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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