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电子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深圳市烟草专卖局制定并发布了《2023年上半年深圳市电子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简称《方案》),《方案》确定了对雾化物烟碱、雾化物2,3-丁二酮、雾化物重金属、雾化物添加剂以及电子烟释放物等14项检验依据。
检验项目中任一项
不符合标准要求判定其不合格
《方案》称,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要求,判定被抽查产品抽查项目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判定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同时,电子烟产品抽样还区分了换弹产品和一次性电子烟产品。
在过去的2022年,《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强制性国际等相关政策相继出台落地,开启了电子烟合规发展的新时代。尤其是在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侵害和行业规范发展的要求下,自2022年10月1日起,政策法规明令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奶茶杯”电子烟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然而在监管政策落地的初期,市面上出现了大量披着“奶茶杯”“可乐罐”等外衣的一次性电子烟产品。此前,南都电子烟产业观察课题组走访了深圳市内的便利店和批发市场发现,外包装无标识生产厂家和日期,被统称为“奶茶杯”的电子烟,却能在热门商区、闹市便利店中轻易可售。这些“奶茶杯”是否符合标准要求?今年1月17日,南都电子烟产业观察课题组在市面上购入了“奶茶杯”样本送往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在本次购入的7份样本中,涉及4个品牌,涵盖可乐、柠檬、橘子汽水、草莓等“热门”口味,每个样本分别检测2,3-丁二酮、肉桂醛、甲苯、苯甲醛等常见雾化污染物含量,以及释放物中铅、镍等重金属含量。有“奶茶杯”产品检出2,3-丁二酮、肉桂醛等物质,最高超标80倍。
显然,深圳市烟草局此次发布电子烟抽查方案,将严厉打击市面上的非国标产品,有利于推动行业的健康合规发展。根据《电子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规定,监督抽查结果中有检验结论确定为不合格产品的,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立即停止交易同一产品。
近期,在国家烟草专卖局开展的“奶茶杯”“可乐罐”等调味电子烟整治工作中,查处了“奶茶杯”“可乐罐”案件593起,涉刑案件84起,追刑188人,查获“奶茶杯”“可乐罐”72.38万支,涉案金额5.07亿元。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程洋